导读:在诸如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征收补偿决定的下达似乎意味着对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的盖棺定论。多了少了就是它了,你不搬那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过,被征收人此时还可以针对征收程序中的几个重要方面依法审查,争取通过诉讼途径撤掉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决定。那么,究竟哪些方面存在漏洞可能导致一份补偿决定被法院判决撤销呢?本文,在明律师结合代理案件的经验为大家进行梳理……
众所周知,征收补偿决定一收到就要坚决依法起诉,这点大家一定要牢记。但光知道起诉还不够,还得知道到了法庭上说些什么,尤其是如何针对被告政府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在明律师提示大家以下几大方面:
参与选定评估机构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到各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对此都有明文规定。实践中,这一步骤是否完整履行是法官在审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时的重要考量点。
请大家记住,合法的评估机构选定步骤是“协商-投票-摇号或抽签”,每一步都要有公告等明确告知。先争取由全体被征收人自行协商,协商不出来再“少数服从多数”进行投票,投完票还是选不出来那就按随机方式确定。
一般而言,协商是协商不出来结果的,大部分项目都要走到投票或者抽签、摇号那一步。此时公证机构要进行现场公证,被征收人也一定要拨冗积极参与。如果涉案项目没这么选,那么补偿决定被撤销的可能性会较大。

让我们再来复习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2条对“实地查勘”步骤的表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这一条的表述都是大白话,相信广大被征收人能够看得明白。如果上述“入户实地查勘”没有依规完成,那么涉案征收补偿决定被判决撤销的可能性很大。
评估方法不同,评估出来的数字将存在很大差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办法》特别强调了对以下3种方法的选择适用: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
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
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需要指出的是,绝不是说市场比较法就一定最有利于被征收人获取满意的补偿。譬如在明律师高峰所代理的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一起案件中,委托人的房屋系建造于1920年的民国时期古建筑,其选材和建造方法均十分独特,与周边的那些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不具有可比性。此时选择“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评估出来的结果无疑不能客观体现涉案房屋的价值,对被征收人不利。
故此,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在清楚知道自己房屋所选用的评估方法的情况下依法维权,切不可因“太过专业”而对这一关键方面稀里糊涂。
《评估办法》第17条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据此,分户评估报告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法负责送达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依法送达的必须是完整、全面的分户评估报告,而不能是经过“精选”“剪辑”的估价结果告知单或者仅有几页纸篇幅的缩减版评估报告。
须知,在一些地方的被征收人所收到的评估单中,仅有对房地产价值总和数据的呈现,却看不到任何分项数字,也看不到评估方法选择的适用性分析和选取的可比实例信息。如此一来被征收人自然难以从中找到什么“违法点”,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份完整的评估报告。
此时,被征收人要坚决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完整的分户评估报告,不拿出几十页纸厚度的报告来绝不罢休。
综合前述4方面需要补充的是,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的内容不满,一定要及时申请复核和专家委员会鉴定,不要轻易放弃这些权利。否则可能会在诉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件中陷于不利的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申5975号行政裁定书等近期的裁决中均明确指出,对征收补偿方案合法性的审查应在审查征收补偿决定时进行,其表述为: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征收补偿方案是市、县级人民法院作出房屋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但征收补偿方案并非针对单个权利主体,而是针对所有被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补偿标准和方式。对单个权利主体的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是其后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且在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也将一并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换言之,征收补偿方案的效力已被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所吸收,被征收人完全可以通过起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此可知,本身不可诉的征收补偿方案的形式审查在诉征收决定时进行,而实体审查则由诉征收补偿决定的诉讼完成。我们参考《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来看一下征收补偿方案都包括哪些内容:
综上可知,对于征收补偿方案的质证一定要全面细致,尤其是对于面积、用途等直接影响补偿数额多寡的项目更要慎之又慎。诉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中法庭上的激烈交锋也往往围绕上述内容展开。
需要补充的第六点是,如果涉案项目自始至终未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而是凭借“先行搬迁拆除协议”或者补偿安置手册去一户一户签,之后直接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那么补偿决定是缺乏事实依据的。对于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这类情形,被征收人一定要在庭审中明确提出,涉案补偿决定被依法撤销的可能性将会很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中对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有明确列举,被征收人可以查阅这一规定作为此类庭审的参考。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针对征收补偿决定的诉讼是整个征收维权过程中最关键、最重要、对补偿安置结果影响最直接的一步,被征收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起诉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一旦错过了这一救济途径,项目就会朝着司法拆迁迈进,再想提升补偿数额将会变得极为困难。知道要诉,更要知道怎样诉,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