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期,在明律师见到一份有关拆除违建的公告,不禁有所感叹。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拆除违建,或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发公告拆违建究竟合法吗?乡镇政府作为基层的执行者,为追求工作效率而忽略法定程序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面对来势汹汹的拆违公告,村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2019年端午节假期的一天早上,还在熟睡中的某镇白庙村村民,被大型机械及窗外人员的嘈杂声吵醒。出门一看,发现街上的许多房屋正在拆除中,大批身着保安制服的人员在现场看护。
有村民立刻赶到村委会希望讨要个说法,然而平日一直敞开大门办事的村委会此刻竟大门紧锁、无人值班。有村民问保安:“你给我们家厕所拆了,我以后去哪儿上厕所?”保安竟然回答:“大妈,您看那边儿那苞米地没有,就地里解决了……”
挖掘机和铲车很快就将村民的房屋扒倒。拆除行动草草结束,现场又来了一群推小车的村民开始捡拾建筑废料。
其实,这次拆除行动,村民们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端午节前的6月5日,许多村民就发现房屋被贴上了公告。各家房屋上张贴的公告格式、内容均相同。
在明律师曾经多次为广大被征收人介绍过处置违建的程序及相关法律。就这份公告及这次拆除行动而言,存在诸多违法之处是不争的事实。
从未有工作人员上门调查过违建情况,也无人告知相对人应当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这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要求。同时,再着急的拆违任务,也不应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
《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乡村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县城管、规划、国土、农村工作、公安等部门协助,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可是,这样一场涉及多户村民房屋的拆除行动,现场却并没有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村委会也是大门紧闭。村民能见到的只有保安和施工人员。就算区县政府未责成有关部门配合,村委会作为服务村民的基层组织,并且在公告中留了名,就这样躲过去了?
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物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财物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可以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确认。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财物运送到指定场所,交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依法办理提存。实施强制拆除应当制作笔录并摄制录像。
可见,行政机关连自己所依据的《若干规定》都并未遵守。其根本未按时间要求公告拆除决定,也未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贴出的公告中,称建筑内财物逾期不清理的,后果自负。如此简单粗暴行事,丝毫不顾规定的制作清单、签字确认、保存交还等一系列程序。强制拆除现场也无人负责制作笔录并录像。
然而,从贴出公告到房屋拆除只有短短两三天时间,明确的公告期限仿佛一句空话。而且,作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村民情况应当有充分的掌握和详细的资料存档,无法确定违建所有人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拆除,却使用这样一条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的条款,也更加反映了行政机关追赶进度、省略程序的意图。
前文中我们提到,村民们对这次拆除行动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除了自家房上张贴的公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村民们知道涉案房屋确实属于违建。
据村民介绍,这次都是部分拆除。拆除部分是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房屋之外自行加建的,确实超出了“小红本”标注的使用范围。用途多为厕所、厨房、杂物间等。建设时间最晚在几年前,最早在1984年左右,但没有早于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的1982年的。
从这一角度上看,村民的这些“自建房”确实难以算上“历史遗留原因”,这样的事实让许多村民自认为理亏、无法维权。所以,拆除现场并未发生有人阻拦的情形也不难理解。
在村民心中,自己理亏就不应该再强烈地反对、阻拦了。在拆迁现场不采取过激行为,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肢体冲突并不能帮助村民争得利益,只能遭受更大的损失。毕竟,维权不是靠拳头与暴力,而是靠法律。
就白庙村村民的遭遇来说,没有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房屋被拆,确实令人感到遗憾。对于广大被征收人来说,涉及违建问题、遭遇强制拆除,我们不能稀里糊涂。作为行政相对人,我们要清楚自己能做的事,最大限度争取自身权益。
这次拆除行动反映出,实践中处置违建问题时,仍有大量行政机关做不到依法行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等名义,房屋确属违建的事实,都不是行政机关追赶工作进度、无视法定程序的理由。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得不到保障,行政机关就必须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广大被征收人也许难以了解法律的详细规定,也无法辨别出违法情形。所以,尽早尽快委托律师,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维权,是您必须要做的事。
就本案而言,在政府部门未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违建认定文书的情况下,涉案房屋究竟是不是违建、应不应强制拆除、遇征收有没有补偿在法律上尚无定论。仅凭一纸公告就要拆房,显然于法无据。村民完全可以直接针对公告提起行政诉讼,通过程序抑制其拆迁推进。

这一点,在明律师经常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特别是在征收补偿领域。房屋存在无证、缺证、违建等情况,也许有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情况下,过错并非在于被征收人。如果您认为上述情况并非自身原因造成,就要跟征收方“说道说道”了。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都是人为制定的政策,存在调整、商议的空间。就有争议的部分积极与征收方沟通协商,也是广大被征收人要尝试的。
第三,若拆违行为真如公告所说导致了室内物品的毁损灭失,则拆违主体将面临行政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涉案公告并非《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的合法的强制拆除公告,而是一份以公告替代责令限拆决定的不伦不类的文书。在其本身即严重欠缺合法性的前提下,其不具备给村民设置义务,要求其将室内物品提前搬离的约束力。
那么在拆违过程中,妥善处置室内物品就是拆违方必须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其随随便便就可以推卸给当事人的。
在明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整治违法建设、构建和谐宜居环境是特大城市当前的重要任务。治理“大城市病”仍需走过一段很长的路。无论城区与郊区,城市与农村,均对各类违建采取“高压严管”态势的情况仍将持续。在此情况下,广大被征收人更要关心留意身边的信息动向。涉及违建问题,除了及时弄清自家房屋的权属、建设时间等信息,更要及时咨询律师的意见。您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应当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切勿等到房屋被拆除再想辙维权,届时将于事无补。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