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能否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搞“强制腾退”?

咨询

王某系某村村民,在本村有宅院一处。因某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包括王某宅院在内的整村被列入拆迁范围。

项目启动一年之后,该村尚余十来户未搬迁,王某也未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20203月的一天,村委会在其房屋处张贴《通知》称,项目已有98%住户签约为了不影响广大村民的公共利益”,20201月经村民大会户代表投票表决通过,村民大会授权村委会对王某的宅基地开展腾退工作,通知发布5日内腾房,逾期村委会将实施自治腾退。

 

这是当前我们农村拆迁案件中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其中所说的村民自治腾退也就是老百姓口帮拆。这样的情况不仅仅会发生在貌似合法合规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中,且会更多地出现在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腾退、旧村改造、合村并居等项目中。

不可否认,部分项目会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征地手续,按照法律规定的征收流程进行,但是更多的会采用村民自治腾退的方式进行

有些人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那么村集体收回本村宅基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何况在此之前还经过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通过看起来合乎情理公平公开。那么,这么做到底是不是合法的?村民自治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我们就从当前的法律制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从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说起。根据《土地管理法》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途径有两种,一为土地征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进行;二为基于某些特殊原因,即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按照原有用途使用土地、乡(镇)村撤销或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收回集体土地必须要通过这两种方式进行,而且也只有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这些用途的才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对于那些没有经过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也没有乡村公共利益用途,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甚至商业开发的项目,显然是不能仅仅通过村民自治表决来动农民的土地的。

从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来看。村民自治并不是万能的,它也是有适用范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村民自治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该法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决定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具体说来指的是宅基地分配给谁,坐落、四至到哪,多大面积等等,并不包括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宅基地。

而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本旨是保障村民自治,维护村民权益,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从这一点出发,宅基地使用权是个人的合法物权,关涉村民个人的切身利益,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更是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收回。

 

而且,盲目地拿集体利益去“压制”个人利益,搞一刀切,行政指令、命令,也是违背村民自治初衷的,不符合平等自愿、民主协商的自治原则,属于对“村民自治”的滥用。今年以来在一些地区如火如荼开展的“合村并居”项目被叫停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再次,从我国的行政强制权角度分析。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强制搬迁拆除一项,基本上除了违建处理由城乡规划部门、乡镇政府实施,危房治理由区县政府责令住建等部门实施,其他的强制执行权均在法院,行政机关均没有强拆、强搬权限。

那么像村委会这样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显然也没有。除非其已经与村民达成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村民自愿交房,否则就是法律所禁止的。

有原则就有例外并不是任何情况下村委会都没有权利收回集体土地。比如:双方就补偿搬迁协商一致的;还有个别的不按照原有用途使用土地的,比如耕地上建住宅,还有乡村撤销、迁移不再使用土地的,也可以由村委会上报原批注用地政府同意之后收回土地。这些情况下,村集体是有权收回集体土地的。

至于何种情况允许何种情况禁止这就需要各位擦亮眼睛结合案件情况来具体分析了。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村民自治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形错综复杂,适用混乱,很容易导致损害村民权益的情况发生。大家遇到此种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避免本应服务于村民的“自治”行为变性、变种,转而令村民的权益蒙受损失。(毕文芳/文)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村民自治”能否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搞“强制腾退”?/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十八)

25年08月14日
外嫁女补偿政策规定

25年08月14日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怎样补偿?

25年08月14日
《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一)

25年08月14日
征地补偿维权方式有哪些

25年08月14日
征地拆迁中常见违规问题,谎称政府征收是强制性的,被拆迁人只能服从,其实对补偿安置问题,被拆迁人可以提出意见,并可以依法维权。

25年08月14日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十个步骤及农民需注意的事项

25年08月14日
江苏省征收土地案例:申请听证后没回音,被征收人可以诉国土部门吗?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咨询

25年08月14日
高速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农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民告官”胜诉为何镇里仍敢强制拆除?这3大问题得聊聊!

25年08月14日
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马先生诉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2021年征地补偿价格表

25年08月14日
2018年6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政府确认行政协议无效二审案

25年08月14日
本所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石家庄市任女士诉公安局长安分局不履行查处违法行为法定职责二审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高速路段征地占用赔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2018年8月21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政府行政不作为违法案

25年08月14日
2021年1月13日9:00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颜某诉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令交还土地一案开庭审理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来袭,你是被“株连”的那一个吗?

25年08月14日
征地拆迁红线的补偿,红线内和红线外征收补偿一样吗

25年08月14日
醴娄高速征地拆迁开始了吗,醴娄高速拆迁公告

25年08月14日
北京市综合地价标准

25年08月14日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

25年08月14日
北京市对于《征补条例》施行前取得拆迁许可证项目审判的若干意见

25年08月14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25年08月14日
征地拆迁政策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中关于补偿的规定

25年08月14日
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标准,征地拆迁政策解读

25年08月14日
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25年08月14日
2018年11月7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聂荣、宁志武律师代理的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案

25年08月14日
2019年8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和、张某青、张某圆与李某某、刘某、张某娟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上诉一案

25年08月14日
新农村建设搞“平坟还耕”,究竟能“强制平坟”吗?

25年08月14日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5年08月14日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济宁市唐先生等人诉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2017年4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张伟律师代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

25年08月14日
国家对山林的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对征地补偿有争议的可以怎么做?

25年08月14日
2019年2月22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杨念平律师、燕晓静律师代理的兰州新区某宾馆等三企业诉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不作为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19年4月23日成都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聂荣、宁志武律师代理的黄先生等6人诉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强制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20年4月15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高某某诉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征地拆迁中常见违规问题,​谎称不签字就是对抗政府,政府随时可以拆迁,其实不然,法律赋予老百姓依法维权的权利,政府也不可能随便拆迁。

25年08月14日
关于行政复议的受理(二)

25年08月14日
拆迁律师心得体会

25年08月14日
门面拆迁对租户有哪些补偿?

25年08月14日
库房拆迁案例:注意!临时建筑≠违章建筑,该拿的拆迁补偿一分都不能少

25年08月14日
什么是征用土地,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

25年08月14日
2018年11月23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晓丽律师代理的岱岳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纠纷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2月8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宁志武律师代理的责令交出土地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4月17日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询问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上诉案 【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西安市王女士诉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违法、陕西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上诉案,将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3:00,在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东二楼大审判庭询问。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