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发生于2018年12月的夹江县公交车爆炸案的二审裁判结果披露,卢某某“求死刑”的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死缓裁判。“不满土地被占用的赔偿方案”成为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犯罪动机之一。那么,面对土地因修建公路等公共利益需要面临被征占的情形,农户究竟该怎样做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避免进一步的矛盾和冲突发生呢?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因修建公路而占用土地是典型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用地建设的情形,应当依法通过征收程序推进对土地的征占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对于修建公路所可能影响到的农户而言,如果其对征占土地行为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大可通过以下6种途径积极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要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网站等途径查询涉案项目的征收相关文件,如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等等,当然也可以通过村内张贴的公告或者向村委会、乡镇政府及时询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这些信息;
二是要在掌握一定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涉案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大致的判断。如果认为合法、公平且自己也愿意通过征拆来改善居住条件,那么大可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协商、签约事宜;
如果认为项目不合法,或者自己就不愿意搬,也完全可以针对方案提出意见、要求听证,及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与征收方进一步沟通。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涉案项目是否系合法开展,不能光凭农民朋友的主观判断,而必须有客观事实和充分的证据去证明。
《土地管理法》赋予了农户对征收行为的监督权,从未要求农民从一上来就必须配合,或者不能提意见、问问题。重点在于我们要理性、有效地去在法律所允许的框架内行使权利,不能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
三是要精准、依法行使相应的救济权利,务求配合项目搬迁和维护自身利益中间的重合点。配合签约搬迁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间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农户要善于严格依据法律提起程序,通过对补偿标准、方案的复议、裁决,对补偿决定的复议、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在项目推进和自身补偿利益之间寻求到法律所认可的平衡点。
而诸如频繁信访,拒不沟通协商且采取一系列暴力行为抵制协商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这起案件中的卢某某在案发前就曾在这方面触犯法律进而被行政拘留,这也为其随后的疯狂报复社会举动埋下了祸根。
四是如果经一系列调查取证发现所谓建设项目系子虚乌有或者“未批先占”“以租代征”的土地违法行为,农户有权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书面举报,要求其履行土地违法查处行为的法定职责。
若有关部门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不予及时回应,农户可进一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起诉至法院追究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进而督促其积极履职。
此外,专业拆迁律师还可能根据具体案情向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送律师函,摆清事实讲明法律,督促其纠正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农户的正当权益。
农户如果还觉得“不解气”,也可以通过媒体监督等合法方式表达意愿和诉求,促使地方政府认真倾听农民的心声,切实解决有关矛盾纠纷……
综上,在明律师为广大农民朋友们提出了一系列面对“土地被占且对赔偿方案不满”情形时的办法,这些办法都是在实践中得到过充分应用的,都是行之有效、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但我们必须郑重指出的是,因征占土地所引发的补偿(赔偿)纠纷绝不是当事人无视国家法律,肆意发泄情绪和不满,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理由和借口。有所不为才能有所必为,严守法律“红线”做事是每一个被征收人必须坚持的原则底线。有这个原则和底线在,没有什么问题和困难是不可以谈的,我们也有的是办法让政府坐下来和我们谈。但若丧失了这一原则底线,等待他的将只能是法律的严厉惩处与制裁,以及受害人、害人者无尽的痛苦与眼泪。(王小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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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