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灵魂,它要求行政机关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理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遵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特别是在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案件中,征收方要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任何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本文,来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孟登高、张烨律师是如何对一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公告”依法审查的。

【案情简介:牵涉逾千户的
本案当事人涂女士的父亲在江西省xx市某县拥有合法房屋一处,并于1994年分别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后其父亲去世,涂女士继承了涉案房屋并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2019年12月19日,征收方因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对涂女士的房屋进行征收,作出了《关于2019年xx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决定对片区范围内的1712户、654栋房屋实施征收。但因涂女士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未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后征收方在未经涂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涂女士的房屋。这一系列遭遇不仅给涂女士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无形中给涂女士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无奈之下,涂女士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孟登高、张烨律师。



【律师分析:如何审查“征收公告”?】
在涂女士将案件经过告诉孟律师和张律师后,两位律师为涂女士详细地分析了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了法律意见,指导涂女士以征收方为被告依法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作出的《房屋征收公告》。
在庭审中,本案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起诉期限的问题。征收方辩称,其于2019年12月19日就已作出涉案《房屋征收公告》,当时还通过媒体、张贴、宣传车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而涂女士于2020年8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明显超过起诉期限。
征收方所提出涂女士的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这一问题,一旦被法院采纳,本案将直接陷入僵局,涂女士的起诉也将直接被法院驳回。
针对征收方的观点,二位律师适时且强有力地提出,被告确实于2019年12月19日作出涉案《房屋征收公告》,但该《房屋征收公告》并未立刻向原告涂女士公示,涂女士在2020年5月初才获知该公告的存在,且公告亦未告知被征收人起诉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涂女士在房屋被强拆后咨询律师才得知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因此本案并未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最终孟律师和张律师的上述观点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这为涂女士最终胜诉奠定了良好基础。
随后,针对征收方的这份征收公告,孟登高、张烨律师在代理意见中提出其存在9大违法点。最终法院判决书中采纳了两位律师的主要观点。法院认为,一方面,征收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2019年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收方作出被诉征收公告显属证据不足;
另一方面,涉案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1712户,属“人数较多”的情形,而征收方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征收决定已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且虽然征收方委托某安全事务顾问公司作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但该报告的作出时间在征收公告之后,程序上存在违法情形。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4日作出(2020)赣09行初6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征收方作出的涉案《房屋征收公告》违法,并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本案中,涂女士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地通过诉讼确认征收方作出的涉案《房屋征收公告》违法,为后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开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孟登高律师团队也诚挚建议,大家在遇到征拆难题要及时咨询律师,不要错过起诉期限。同时,本案中征收方以“房屋征收公告”取代“房屋征收决定”的做法也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程序规定,被征收人有权针对此类“公告”提起复议或者诉讼来实施救济。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