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成员未成年人有权分得宅基地拆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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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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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7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一、拆迁补偿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成员未成年人有权分得宅基地拆迁补偿吗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拆迁,如果是因人口进行补偿的,未成年人是有补偿的。如果未成年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对象有没有未成年人

房屋征收拆迁可以改善现有的住房环境,不仅能住上新的大房子,还能有一笔可观的补偿,相信大多数被拆迁人都盼望着拆迁。但是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均不相同,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近日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接到的拆迁问题咨询中,就出现了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咨询。咨询人所提供的拆迁补偿中规定:房屋若是存在翻建,则需要按照提交房屋翻建审批申请时的申请人数,作为拆迁补偿被补偿人的人数计算标准。但房屋翻建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房屋翻建后出生的未成年子女难道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结论当然是可以得到补偿。

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可以按照户口中的人数进行补偿,也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进行补偿,还可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不管是选择何种补偿方式,我们都要先确定房屋征收拆迁中的补偿对象。根据最高法的判例可知,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便是拆迁补偿对象的确定之日。在拆迁公告之中,也应当注明征收拆迁的范围。所以拆迁公告发布之日时户口在此范围内的人,即使是未成年子女也均应属于被拆迁补偿的对象,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均不相同,若是像上述的拆迁补偿标准中按照翻建所提交的户口人数计算被补偿人口数,将已有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按照没有户口来计算,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明显是不公平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委托律师,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让政府重新作出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

上述案例又延伸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拆迁公告发布之日时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人均属于被补偿对象,但怀孕中的胎儿并未出生,因此也没有户口,能否得到拆迁补偿呢?

全国各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千差万别,有的地区就专门针对胎儿及未成年子女制定了的补偿政策,而对于没有相关补偿政策的地方来说应当如何应对呢?对于胎儿是否可以得到拆迁安置补偿的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中有着如下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胎儿特殊情况,给予特别保障。”所以,胎儿也是有权利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的。

三、未成年拆迁有没有份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没有,未成年人一般不享受公房的动迁利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家庭成员未成年人有权分得宅基地拆迁补偿吗?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拆迁,如果是因人口进行补偿的,未成年人是有补偿的。如果未成年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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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未成年子女有赔偿吗,拆迁时未成年

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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