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征地拆迁和保险诉讼业务。多次在征地拆迁领域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深得当事人信赖。2019年9月份所在团队入选“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律师库名单”,为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减损上百万元。
房屋买卖拆迁条款应当详细列明以下内容:
一、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
买卖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以确保合同主体的明确性。
二、房屋情况描述
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以便在拆迁时能够准确识别。
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以确保拆迁不影响买卖双方的权益。
三、拆迁条款
拆迁的时间安排与程序:明确拆迁的具体时间、步骤和流程,包括拆迁通知的发布、拆迁进度的更新等。
拆迁补偿方式:详细列明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以确保买方在房屋被拆迁后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拆迁后的安置问题:如存在安置房屋的情况,应明确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交付时间等,以保障买方的居住权益。
四、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
明确买卖双方在拆迁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包括违反拆迁条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约定拆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解决。
在撰写房屋买卖拆迁条款时,务必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房屋拆迁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
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
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
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
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拆迁户(乙方):
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法律分析: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格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拆迁协议为搞好老村庄土地复垦,增扩土地面积,XX将XX生产组原老庄房进行改造复垦,现XXX与拆迁户XXXX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项目:
乙方将自己老庄房XX间主房、XXX间附属房;XXX间猪圈、XX间厕所,XXX座水井;XXXX棵银杏树等地上物进行拆除让地。
二、补偿标准:
甲方将参照有关拆迁标准给乙方补尝,其标准如下:
(一)房屋补偿金额XXXX元/平方米;(二)猪圈补偿金额XXXX元/间;(三)厕所补偿金额XXXX元/间;(四)水井补偿金额XXXX元/座;(五)银杏树补偿金额XXXX元/棵。
三、拆迁时间:
XXX对本建筑物的拆除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按约定时间交由XXXX。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XXX乙方:
XXX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拆迁协议为搞好老村庄土地复垦,增扩土地面积,XX将XX生产组原老庄房进行改造复垦,现XXX与拆迁户XXXX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项目:
乙方将自己老庄房XX间主房、XXX间附属房;XXX间猪圈、XX间厕所,XXX座水井;XXXX棵银杏树等地上物进行拆除让地。
二、补偿标准:
甲方将参照有关拆迁标准给乙方补尝,其标准如下:
(一)房屋补偿金额XXXX元/平方米;(二)猪圈补偿金额XXXX元/间;(三)厕所补偿金额XXXX元/间;(四)水井补偿金额XXXX元/座;(五)银杏树补偿金额XXXX元/棵。
三、拆迁时间:
XXX对本建筑物的拆除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按约定时间交由XXXX。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XXX乙方:
XXX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房屋拆迁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
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
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
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
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拆迁户(乙方):
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房屋买卖合同的拆迁补偿条款有效吗
2、房屋买卖合同的拆迁补偿条款有哪些
3、房屋买卖拆迁协议
4、房屋买卖合同关于拆迁的约定
5、房屋买卖拆迁协议
6、买卖房拆迁怎么补偿
7、买卖拆迁房合同怎么写
8、房屋买卖后拆迁赔偿归谁
9、买卖房屋拆迁款归谁
10、拆近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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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审核:张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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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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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