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居住人员享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没有产权但长期居住拆迁时享受拆迁补偿吗?

咨询
闫会东律师

闫会东律师

创始合伙人 督导律师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企业征迁业务 公房私房征迁业务 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长期居住人员享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没有产权但长期居住拆迁时享受拆迁补偿吗?

一、没有产权但长期居住拆迁时享受拆迁补偿吗?

无产权但长期居住的房子在拆迁时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如果是农村房子,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集体组织能提供证明该房屋为该村民所有的材料,一般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因为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即使没有产权证,也可以通过集体组织的证明来确定其所有权,从而在拆迁时享受相应的补偿。

二、如果是城市房屋,情况则相对复杂。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因为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法定凭证。然而,如果能够证明房屋是合法拥有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也有可能获得补偿。这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确认,并走相应的法律程序。

三、此外,如果拆迁的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人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来说,居住权人可以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但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居住权人也有权获得政策性奖励金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无产权但长期居住的房子在拆迁时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能证明房屋的合法拥有权或居住权,那么居住者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二、房子有居住权拆迁怎么赔

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居住权规定于《民法典》的第366条至第371条,属于用益物权分编,与大家所熟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并列。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简言之,居住权的主要权能就是一点,即在别人的房子里长期稳定的居住生活。

其区别于所有权人的最大特点是其不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区别于普通承租人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需要通过依法登记设立,居住权人享有的是用益物权而非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那么,居住权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呢?《民法典》并没有在牵涉征收的条款中直接规定。

不过我们可以参考第327条的内容: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据此,有律师认为,居住权既然是法定的用益物权之一,其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自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居住权人补偿权益的实现方式

1、居住权人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

2、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因受征收影响需要搬迁和临时过渡安置的人员的。

而在被征收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这部分损失显然会发生在居住权人而非所有权人头上。

3、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前所述,居住权解决的是权利人的居住生活需求,不包括“收益”权能。

住宅房屋依法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故原则上难以产生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政策性奖励金。

拆迁中的奖励金主要是奖励被征收人配合签约腾房或者自愿选择某一特定补偿方式的。

而在这些方面居住权人的态度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故此,奖励金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居住权人。

原则上,当被征收房屋设立有居住权时,被征收人应当与居住权人一起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一补偿方式,以确保其居住权能在拆迁后得到保障。

也就是说,居住权人有权继续在安置房内实现其居住生活的需要,所有权人的选择必须保障其未来的居住权益。

三、有居住权拆迁给补偿吗

法律分析: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拆迁一般不能获得补偿 。

因为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即所有权进行的补偿。

如果不能提供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通常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所以不能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没产权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有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自建房产被拆迁时能补偿多少钱,要根据当地的房价和房产的面积而定,主要补偿的费用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一、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五、只有居住区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有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自建房产被拆迁时能补偿多少钱,要根据当地的房价和房产的面积而定,主要补偿的费用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一、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六、只有居住区的房子拆迁是否有补偿?

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居住权规定于《民法典》的第366条至第371条,属于用益物权分编,与大家所熟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并列。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简言之,居住权的主要权能就是一点,即在别人的房子里长期稳定的居住生活。

其区别于所有权人的最大特点是其不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区别于普通承租人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需要通过依法登记设立,居住权人享有的是用益物权而非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那么,居住权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呢?《民法典》并没有在牵涉征收的条款中直接规定。

不过我们可以参考第327条的内容: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据此,有律师认为,居住权既然是法定的用益物权之一,其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自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居住权人补偿权益的实现方式

1、居住权人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

2、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因受征收影响需要搬迁和临时过渡安置的人员的。

而在被征收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这部分损失显然会发生在居住权人而非所有权人头上。

3、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前所述,居住权解决的是权利人的居住生活需求,不包括“收益”权能。

住宅房屋依法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故原则上难以产生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政策性奖励金。

拆迁中的奖励金主要是奖励被征收人配合签约腾房或者自愿选择某一特定补偿方式的。

而在这些方面居住权人的态度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故此,奖励金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居住权人。

原则上,当被征收房屋设立有居住权时,被征收人应当与居住权人一起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一补偿方式,以确保其居住权能在拆迁后得到保障。

也就是说,居住权人有权继续在安置房内实现其居住生活的需要,所有权人的选择必须保障其未来的居住权益。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长期居住人员享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2、长期居住如何认定

3、长期居住有居住权吗

4、什么叫长期居住人员

5、长时间居住的居民

6、长期居住权怎么办理?

7、长期居住权

8、长久居住

9、长期居住权什么意思

10、长期居住的法律定义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期居住人员享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没有产权但长期居住拆迁时享受拆迁补偿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长期居住人员享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只有居住区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长期居住人员享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没有产权但长期居住拆迁时享受拆迁补偿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国家关于日照补偿的规定

25年09月08日
济菏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济菏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定

25年09月08日
回迁房拆迁和商品房被拆迁补偿一样吗,房改房交易过户后拆迁补偿和商品房一样吗

25年09月08日
金东拆迁补偿公示时间,金东区拆迁户补偿政策

25年09月08日
平房拆迁补偿1平方补偿1平方吗,拆迁房是一平方换一平方吗

25年09月08日
2025西安拆迁补偿政策,西高新2025五星街道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8日
余姚市关于房子拆迁补偿政策,余姚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8日
拆迁补偿审批,新民法典拆迁补偿规定是如何

25年09月08日
建设部农村拆迁补偿,农村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管

25年09月08日
拆迁补偿协议范本下载,拆迁补偿协议丢了上哪去补办要不要费用

25年09月08日
拆迁房不要产权,没有产权的房子拆迁会赔钱吗买了

25年09月08日
共有产权房继承腾退,因直管公房腾退安置房最新政策解读

25年09月08日
小产权房有拆迁补偿吗,小产权的房子拆迁有拆迁款吗

25年09月08日
遇到拆迁有没有补偿钱,买了小产权的房子 遇到拆迁能获得什么补偿

25年09月08日
小产权有集体土地证,小产权房是属于红本房还是绿本

25年09月08日
共有权拆迁房,拆迁农村宅基地如何赔偿

25年09月08日
企业产权拆迁的补偿办法,企业产权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25年09月08日
2017小产权拆迁补偿,在2025年9月15号租房新规下小产权房能出租吗

25年09月08日
关于济宁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最新政策,济宁八里营河东岸小产权房会拆迁吗最新消息

25年09月08日
马丽芬律师:杨箕拆迁户视频,回迁楼集体产权归谁所有

25年09月08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08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08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08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08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08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08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08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0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