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 关系 对拆迁协议的影响,拆迁款风波:亲情与法理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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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 关系 对拆迁协议的影响,拆迁款风波:亲情与法理交织

一、拆迁款风波:亲情与法理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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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老人的房子拆迁,获得300万,40年未见的女儿突然上门认亲,老人却将照顾他多年的过继侄子抛弃,把拆迁款全给了女儿,侄子说:我帮忙装修的房子,给我9万补偿,老人怒吼:我没钱!之后,侄子向老人女儿提出一个要求,结局让人唏嘘!

(案例来源:可牛纪实)

冯志波的老房拆迁了,获得了300万的赔偿款,他突然觉得扬眉吐气了。

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找前妻,看看女儿。

原来,冯志波年轻时娶妻生女,不料,因为家里穷,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妻子忍受不了,提出离婚,带着女儿离开了他。

从此,冯志波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他也觉得自己无能,开始破罐破摔。

后来,冯家人看冯志波一个老光棍,无依无靠的,就将冯志波三弟家的儿子冯刚过继给他了,想着能有人为他养老送终。

就这样,时光飞逝,一转眼冯志波70多岁了。

偏偏他晚年走了狗屎运,房子拆迁,获得300万的拆迁款。

没想到40年过去了,冯志波亲生女儿刘静突然上门前来认亲。

冯志波也十分高兴,觉得以后自己有依靠了,他想让女儿给他养老送终。

刘静一声爸喊的贼甜,几句好话就将冯志波哄的晕头转向,把拆迁款的事情通通和女儿说了一遍。

刘静一听得了300万征收款,实际冯志波才拿到60万,剩下的240万都被他弟弟冯志强给霸占了。

刘静一拍大腿和父亲说,你这吃了大亏了,征收款,你弟弟200多万,你只有60万,这怎么可能。

冯志波之前哪里想过这些,此刻突然觉得还得是亲女儿啊,就是向着自己。

刘静说:地基是你的,房产证也是你的,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区别呢?

说起冯志波这套房子,是他和弟弟冯志强共同建造的,房子的地皮和第一层是冯志波的,而第二楼和三楼是冯志强的。

刘静给父亲分析,就算平分,也得拿到150万,可是,父亲只分了60万,明显不合理。一看就是被冯志强给算计了。

刘静带着父亲去找四叔冯志强算账。

不过,当年办理房屋征收的工作人员给冯志强证明,原来,房屋征收时,属于冯志强的部分面积,不小心划分到冯志波名下,大约20万左右。

所以,冯志强问冯志波要回了这20万元。

父女俩在冯志强这没占理,也就作罢。

冯志强认为,大哥既然把60万都给了女儿,却丝毫不管照顾他这么多年的继子冯刚,有些过分。

原来,冯刚在房子没有拆迁之前,为了能让大伯冯志波过得舒服一点,就将老房子装修了。

自从拆迁后,冯志波将所有赔偿款都给了亲生女儿。

冯刚也没有找大伯争这件事,但是,大伯的态度让他非常心寒。

大伯认了女儿之后,就将冯刚抛弃,口口声声说:不认这个侄子,连兄弟他也不认。更是不承认过继侄儿这件事。

冯刚对刘静说:做人要讲良心,如果当初你出来管一下,我都不带来一趟的。

这些年,他在外打工,每次回来都会给大伯钱,买东西,想让他过得好一点,却没想到是这个结果。

冯刚还跟刘静说:如果你早回来,你爸不只有房子,还有地皮,如果不是我们家人,你爸连房子都没有了。

当年,冯志波赌博将地皮,积蓄都输了进去,要不是冯志强在他楼上盖了两层,房子恐怕也没了。

冯刚提出一个要求,既然刘静接收了大伯的赔偿款,给我9万元装修补偿,然后签一份养老协议,以后冯志波的养老由刘静接手。

但是,刘静却说这东西不用签,没有用。

冯刚表示,必须签,不然到时候自己会被人说三道四,如果刘静同意,钱的方面他可以让步。

没想到,冯志波冲着冯刚大吼:我没钱,我不用你管!

冯刚反而安慰大伯,不要激动。

刘静表示愿意支付冯涛5万元。

最终,冯刚和刘静达成了养老协议,由刘静接手冯志波的养老问题。

1、冯刚从小被过继给大伯冯志波,他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民法典》第1111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冯志波不承认冯刚是自己的继子,他说冯刚并没有落在自己户口本上,所以,不算继子。

冯刚和冯志波没有形成过继的收养手续,在法律上冯刚还不算继子,所以,他没有赡养义务。

事实上,冯刚这些年一直以继子身份照顾着大伯,给他装修房子,给他钱生活,履行了继子的赡养义务。

2、冯志波有权处置自己获得的赔偿款、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2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冯志波将自己全部赔偿款交给了女儿,想让女儿为他养老送终。

这60万赔偿款是属于冯志波的,他有权处置。

而冯刚为了大伯老有所养,和刘静签了养老协议,目的也是为了给大伯一份保障。

《民法典》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刘静作为亲生女儿,有义务赡养父冯志波亲,这是她的法定义务。

人物化名

二、拆迁纠纷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诉求书必须注意一下内容:

(一)列出被拆迁房屋属性及所在位置

XX区旧改拆迁办公室:

XX有限公司于XX年注册成立,公司地点位于XX号,公司主要经营XX,公司场地于XX年与XX租用,面积XX亩,公司经营了XX年,解决了XX个农民就业,运转正常。

公司场地现存XX, 我们公司经营场地属于XX区旧改范围内,属被拆迁单位,我们单位对拆迁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只要求拆迁办对公司被拆迁的各项补偿要符合事实,合情合理地补偿,以免造成我公司的太大损失就行了。

(二)列出被拆迁房屋本身的金额价值

1、我公司经营场地XX亩,原来是一块XX地,后来我们填土平整XX立方,每立方花了XX元,共花了XX元。

2、在场地内建设配套设施:

XX花了XX元;

花了XX元;

XX花了XX元;

XX共XX花了XX元;

元。

(三)列出除被拆迁房屋外的附属价值物品的金额价值

1、现公司场地上存放的XX花了XX元;

共XX吨要搬迁,装车费、运输费每吨共需XX元,共需XX元。

2、我们公司经营有效期还有XX年,现公司场地被拆迁后,我们还要找地租用经营,估计要用XX个月的时间才能找到地,在找地期间,公司XX名合同工每人每月要发放生活费XX元,XX个月共要发放生活费XX元。

3、公司砖铁结构房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简易房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

围墙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

铁门XX个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

公司房产评估价共计XX元。

以上XX项被拆迁造成的损失共XX元。

为了让我公司继续保持正常营业,特申请贵办派人深入调查核实、评估,给我们合情合理地补偿,恳请审批! 特此申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房屋拆迁补偿诉求书

法律分析:

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

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

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补偿款纠纷案由

法律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

法律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安置补偿纠纷防范对策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诉求书必须注意一下内容:

(一)列出被拆迁房屋属性及所在位置

XX区旧改拆迁办公室:

XX有限公司于XX年注册成立,公司地点位于XX号,公司主要经营XX,公司场地于XX年与XX租用,面积XX亩,公司经营了XX年,解决了XX个农民就业,运转正常。

公司场地现存XX, 我们公司经营场地属于XX区旧改范围内,属被拆迁单位,我们单位对拆迁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只要求拆迁办对公司被拆迁的各项补偿要符合事实,合情合理地补偿,以免造成我公司的太大损失就行了。

(二)列出被拆迁房屋本身的金额价值

1、我公司经营场地XX亩,原来是一块XX地,后来我们填土平整XX立方,每立方花了XX元,共花了XX元。

2、在场地内建设配套设施:

XX花了XX元;

花了XX元;

XX花了XX元;

XX共XX花了XX元;

元。

(三)列出除被拆迁房屋外的附属价值物品的金额价值

1、现公司场地上存放的XX花了XX元;

共XX吨要搬迁,装车费、运输费每吨共需XX元,共需XX元。

2、我们公司经营有效期还有XX年,现公司场地被拆迁后,我们还要找地租用经营,估计要用XX个月的时间才能找到地,在找地期间,公司XX名合同工每人每月要发放生活费XX元,XX个月共要发放生活费XX元。

3、公司砖铁结构房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简易房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

围墙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

铁门XX个XX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XX元,计XX元。

公司房产评估价共计XX元。

以上XX项被拆迁造成的损失共XX元。

为了让我公司继续保持正常营业,特申请贵办派人深入调查核实、评估,给我们合情合理地补偿,恳请审批! 特此申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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