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攀枝花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攀枝花棚户区还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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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攀枝花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攀枝花棚户区还拆吗

一、2021年攀枝花棚户区还拆吗

根据 攀枝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草案 ,称“新区建设有序推进,城镇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加紧实施,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的聚集、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区建设前期工作强力推进。以行政办公区集中、高端服务业集聚、生态优美宜居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型城区建设开始启动,面向全社会开展了攀枝花新区“名称”公开征集活动,“花城新区”被正式命名;攀枝花市城市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已完成方案评审遴选, 攀枝花市城市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初步完成;核心区用地保障得到落实,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开始启动;新区发展建设资金筹措、新区机构筹建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大城市综合治理力度,城市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旧城改造,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加快实施,沿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果;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及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实施花城景观打造,增强城市街道的道路景观效果。炳三区、炳四区建设初具规模,米易、仁和城市建设快步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宜居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2011年全市建成区面积达60.92km2,全市城镇人口达72.97万人,城镇化率达61%,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攀枝花城市包括东区、西区、仁和区。按照市、区棚改政策“附条件征收”的原则(即为:一是居民所在片区签约了达到90%以上,二是棚改贷款资金到位),陶家渡街道已依照市、区统一部署和安排推动开展了相关前期工作。目前,受国家棚改金融政策调整,攀枝花市拟将该批次棚改项目纳入2020年棚改专项债券申报,申报2022年棚改专项债券须按要求编制“一案两书”,市住建局已完成了“一案两书”编制服务单位采购工作,编制单位正在编制“一案两书”。目前,市、区正积极申报2020年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待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后,将着手开展下一步棚改工作。

【扩展资料】

陶家渡街道辖区属于老旧工矿区,基础设施落后,近年根据市、区统一部署,正大力开展“三供一业”改造移交工作,将逐步改善辖区居民用水、用电和出行现状。

因棚改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时间周期较长,政策性较强,请您予以理解及包容,耐心静候!

攀枝花西区棚改办咨询电话:0812-5583056、5558539

二、2022年棚户区改造新政策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相关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经济状况以及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等因素制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攀枝花土地赔偿标准

律师解答: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

参考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攀枝花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一)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

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2、搬迁补偿。

征收住宅用房的,搬迁费按每个产权户1200元发放。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低于1200元。

3、临时安置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东区炳草岗片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16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其它片区按东区炳草岗片区的高限价格下降2~5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

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的计算按《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设施设备损失补偿。

房屋评估价值应包含水电气设施设备价值,故对水电气设施设备不再单独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其它设施设备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标准发放:

(1)电话100元/部;

(2)光纤宽带100元/户;

(3)有线电视500元/户;

(4)空调移机300元/台;

(5)燃气热水器移机150/部;

(6)太阳能热水器移机500元/台。

5、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评估机构评定结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也可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制定具体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范围内统一的装修补偿标准。

(二)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性补贴

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货币补贴(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满足人均住房标准的房产证明文件,每户不低于50平方米)。

鼓励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为使被征收人“买得起、住得进”新房,有效改善居住环境。

被征收人选择在市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房屋征收补偿部门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给予购房补贴。

(其中购买现房的一次性补贴到位;购买期房的,先补贴20%,后凭购房纳税凭证领取10%。

新购房屋价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按新购住房价格的30%给予购房补贴)。

领取30%购房补贴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其他购房补贴。

已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在办理解除手续前应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若发现被征收人有涉嫌骗取政府补贴行为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征收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三)签约搬迁奖励

房屋征收部门对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可按征收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每户奖励总额不得大于10万元。

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如下:

1、提前签约奖。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5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签约奖;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签约奖;被征收人超过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不予奖励。

2、提前搬迁奖。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3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搬迁奖,按户保底不低于5000元;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2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搬迁奖,按户保底不低于3000元;被征收人超过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不予奖励。

3、被征收房屋为商业、办公、仓储、企业生产用房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奖励,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

注:

本标准仅供参考

五、攀枝花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

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2、搬迁补偿。

征收住宅用房的,搬迁费按每个产权户1200元发放。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低于1200元。

3、临时安置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东区炳草岗片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16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其它片区按东区炳草岗片区的高限价格下降2~5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

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的计算按《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设施设备损失补偿。

房屋评估价值应包含水电气设施设备价值,故对水电气设施设备不再单独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其它设施设备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标准发放:

(1)电话100元/部;

(2)光纤宽带100元/户;

(3)有线电视500元/户;

(4)空调移机300元/台;

(5)燃气热水器移机150/部;

(6)太阳能热水器移机500元/台。

5、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评估机构评定结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也可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制定具体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范围内统一的装修补偿标准。

(二)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性补贴

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货币补贴(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满足人均住房标准的房产证明文件,每户不低于50平方米)。

鼓励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为使被征收人“买得起、住得进”新房,有效改善居住环境。

被征收人选择在市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房屋征收补偿部门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给予购房补贴。

(其中购买现房的一次性补贴到位;购买期房的,先补贴20%,后凭购房纳税凭证领取10%。

新购房屋价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按新购住房价格的30%给予购房补贴)。

领取30%购房补贴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其他购房补贴。

已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在办理解除手续前应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若发现被征收人有涉嫌骗取政府补贴行为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征收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三)签约搬迁奖励

房屋征收部门对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可按征收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每户奖励总额不得大于10万元。

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如下:

1、提前签约奖。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5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签约奖;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签约奖;被征收人超过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不予奖励。

2、提前搬迁奖。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3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搬迁奖,按户保底不低于5000元;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2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搬迁奖,按户保底不低于3000元;被征收人超过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二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不予奖励。

3、被征收房屋为商业、办公、仓储、企业生产用房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奖励,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

注:

本标准仅供参考

六、2021年遵义棚户区拆迁有哪些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相关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经济状况以及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等因素制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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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1年四川省攀枝花拆迁补偿标准,攀枝花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侯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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