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隽水镇。补偿标准:耕地:32120元亩;菜地:35332元亩;果园:33726元亩;茶园:33726元亩;精养鱼池:35332元亩;林地:22484元亩;未利用地:9636元亩。
最新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将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隽水镇。
补偿标准:耕地:32120元亩;菜地:35332元亩;果园:33726元亩;茶园:33726元亩;精养鱼池:35332元亩;林地:22484元亩;未利用地:9636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马港镇、大坪乡、北港镇、石南镇、麦市镇、五里镇、关刀镇、沙堆镇。
补偿标准:耕地:30250元亩;菜地:33275元亩;果园:31762元亩;茶园:31762元亩;精养鱼池:33275元亩;林地:21175元亩;未利用地:907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四庄乡、塘湖镇。
补偿标准:耕地:27500元亩;菜地:30250元亩;果园:28875元亩;茶园:28875元亩;精养鱼池:30250元亩;林地:19250元亩;未利用地:8250元亩。
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隽水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2120元/亩;
菜地:
35332元/亩;
果园:
33726元/亩;
茶园:
33726元/亩;
精养鱼池:
35332元/亩;
林地:
22484元/亩;
未利用地:
9636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马港镇、大坪乡、北港镇、石南镇、麦市镇、五里镇、关刀镇、沙堆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0250元/亩;
菜地:
33275元/亩;
果园:
31762元/亩;
茶园:
31762元/亩;
精养鱼池:
33275元/亩;
林地:
21175元/亩;
未利用地:
907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四庄乡、塘湖镇。
补偿标准:
耕地:
27500元/亩;
菜地:
30250元/亩;
果园:
28875元/亩;
茶园:
28875元/亩;
精养鱼池:
30250元/亩;
林地:
19250元/亩;
未利用地:
8250元/亩。
一、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标准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标准各不相同,因地各异,例如河南目前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为: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1青苗补偿标准:
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苗木花卉、经济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人造用林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非人造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隽水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2120元/亩;
菜地:
35332元/亩;
果园:
33726元/亩;
茶园:
33726元/亩;
精养鱼池:
35332元/亩;
林地:
22484元/亩;
未利用地:
9636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马港镇、大坪乡、北港镇、石南镇、麦市镇、五里镇、关刀镇、沙堆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0250元/亩;
菜地:
33275元/亩;
果园:
31762元/亩;
茶园:
31762元/亩;
精养鱼池:
33275元/亩;
林地:
21175元/亩;
未利用地:
907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四庄乡、塘湖镇。
补偿标准:
耕地:
27500元/亩;
菜地:
30250元/亩;
果园:
28875元/亩;
茶园:
28875元/亩;
精养鱼池:
30250元/亩;
林地:
19250元/亩;
未利用地:
825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一、湖北咸宁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做哪些工作?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被征收人对调查登记工作不予配合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权属登记档案进行登记。
(3)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核实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十五日内予以核实并告知申请人。
(4)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设定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抵押权人。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对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的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湖北咸宁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做哪些工作?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被征收人对调查登记工作不予配合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权属登记档案进行登记。
(3)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核实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十五日内予以核实并告知申请人。
(4)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设定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抵押权人。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对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的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隽水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2120元/亩;
菜地:
35332元/亩;
果园:
33726元/亩;
茶园:
33726元/亩;
精养鱼池:
35332元/亩;
林地:
22484元/亩;
未利用地:
9636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马港镇、大坪乡、北港镇、石南镇、麦市镇、五里镇、关刀镇、沙堆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0250元/亩;
菜地:
33275元/亩;
果园:
31762元/亩;
茶园:
31762元/亩;
精养鱼池:
33275元/亩;
林地:
21175元/亩;
未利用地:
907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四庄乡、塘湖镇。
补偿标准:
耕地:
27500元/亩;
菜地:
30250元/亩;
果园:
28875元/亩;
茶园:
28875元/亩;
精养鱼池:
30250元/亩;
林地:
19250元/亩;
未利用地:
8250元/亩。
一、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标准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标准各不相同,因地各异,例如河南目前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为: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1青苗补偿标准:
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苗木花卉、经济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人造用林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非人造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通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2、通城县征地补偿办法
3、通城县征地补偿政策
4、通城县土地征收补偿
5、通城县拆迁补偿
6、通城征收土地和房屋
7、通城县拆迁
8、湖北省通山县征地标准
9、通山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0、麻城征地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通城县征地补偿,2023年最新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通城县征地补偿,湖北咸宁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