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孟津县哪些村准备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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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孟津县哪些村准备搬迁

一、孟津县哪些村准备搬迁

法律分析:经调查,目前瀍沟村正在拆迁,年前先拆入村道路两侧50米范围,春节之后启动包括八队在内整村拆迁。起步区涉及搬迁村;三台镇申明亭、大北头、新庄窠、山西村、狮子村、店上村、张村、来城、崔公堤、朱公堤。大王镇中六,南六,张六。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孟津计划搬迁村有哪些?

法律分析:

9月23日,孟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孟津县北部片总体规划(2015-2030)》实施.规划区东至巩义市,西至孟津小浪底镇,南与平乐镇,送庄镇,偃师市接壤,北与孟州市及吉利区相接,规划总面积约217-2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全域东西长约3817公里,南北长约1712公里,总面积约2172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孟津计划搬迁村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孟津县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孟津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

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

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

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法律依据:《孟津县县城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孟政[2009]18号)

五、孟津北部地区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

9月23日,孟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孟津县北部片总体规划(2015-2030)》实施.规划区东至巩义市,西至孟津小浪底镇,南与平乐镇,送庄镇,偃师市接壤,北与孟州市及吉利区相接,规划总面积约217-2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全域东西长约3817公里,南北长约1712公里,总面积约2172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的标准

法律分析: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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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孟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孟津北部地区发展规划

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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