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网络曝光一起案例。
在海南五指山市南圣镇,一家企业负责人姚女士通过网络公开反映了一起涉及其投资的橡胶园被当地政府砍伐的事件。
据姚女士介绍,这家企业投资了大约一千万元用于种植橡胶树,然而为了给一个新建的矿泉水厂让路,当地政府决定征用这块土地。
尽管双方就补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在补偿金额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2024年6月2日,姚女士的企业收到了南圣镇人民政府下发的一份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其在一周内自行完成清理工作。
然而,在收到通知仅仅两天后,政府便组织人员开始砍伐橡胶树,随后的二十多天里,数千棵橡胶树被砍伐。
姚女士表示,在此之前,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关于树木数量的统计有过变动,而补偿方案并未充分考虑到树木异地移栽的成本等因素。
她认为政府的做法在程序上有问题。
{"ctype":2,"value":"9825bc315c6034a8f816691fd9134954082376bc","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825bc315c6034a8f816691fd9134954082376bc?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对法治社会底线的践踏!明明还有协商空间,政府却单方面采取行动,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政府想要你的东西,就可以随便拿走?”
也有网友认为,200多万的补偿就想打发掉千万的投资?这补偿标准是谁定的?难道政府就可以随意制定规则,然后强迫接受吗?”
那么,地方政府是否有权单方面砍伐企业所有的树木呢?
在中国,地方政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征收土地,但必须遵守严格的法定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事先与土地使用者协商一致,达成补偿协议,并经过公告等法定程序。
本案中,尽管政府声称已与企业进行了多次协商,但从姚女士提供的信息来看,双方并未就补偿达成一致。
因此,如果政府在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采取行动,可能违反了法定程序。
另外,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且应当考虑到被征收土地的实际价值以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
本案中,如果企业认为补偿金额过低,不符合法律规定,企业有权提出异议,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提出的补偿金额是否合理,需要参照当地的市场价值评估及相关的补偿标准来判断。
如果企业不同意政府的评估结果,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或者寻求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意见。
#千万橡胶园被砍仅补偿170多万#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时,被拆迁的企业不是就要少拿拆迁补偿款,征地拆迁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按相应标准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1、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一、村民阻挠施工造成损失怎么赔偿
如果因为村民阻挠的行为给施工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村民赔偿相应的损失,如赔偿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村民阻挠施工造成损失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村民阻挠施工造成损失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未在此期限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时,被拆迁的企业不是就要少拿拆迁补偿款,征地拆迁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按相应标准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可以赔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1、五指山市征收补偿政策
2、海南省五指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3、五指山市征收补偿公告
4、五指山拆迁
5、五指山市搬迁补偿方案
6、五指山市搬迁农村名单
7、五指山生态搬迁安置房地址
8、五指山土地价格
9、五指山市生态搬迁计划
10、五指山市土地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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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五指山市征收补偿,公益拆迁企业就得少拿补偿吗
内容审核:张心升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