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余年以来,在行政诉讼尤其在土地房屋征收、民商事争端解决、知识产权、公司治理、刑事辩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实务经验,大量的胜诉案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西工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玻璃厂高架桥),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
老城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
征收原则
(一)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和谐安全”的工作要求。
(二)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政策规定标准执行,确保被征收人安置后居住面积不减少,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均实行市场化评估,结算差价。
(四)本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提倡和鼓励产权调换。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质的认定
(一)权属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准,对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认定。
(二)面积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若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面积为准。
(三)性质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性质为准,对房屋的性质存在异议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性质为准。
(四)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的认定。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需自行拆除且不予补偿。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存在异议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一)房屋产权调换。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
套内建筑面积调换: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结算套内建筑面积的价差款。
公摊面积调换:征收人免收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安置房款=[安置房套内面积÷(1-公摊率)]×安置房评估单价;公摊率=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价值按分户评估价计算(具体数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总额按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计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分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任选其一,做出选择后不得更改。一是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执行;二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每12个月发放一次。超过36个月的按双倍支付。发放期限自被征收人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日止。
(3)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搬迁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共补助两次。
(4)被征收房屋有市政集中供热设施且正常使用的,过渡期内每户每个采暖期补偿800元。
(5)被征收房屋有管道燃气且正常使用的,每户一次性补偿500元。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2元,一次性补助36个月,不足51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计算。
4.搬迁奖励
(1)对按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交手续的,给予每户30000元的奖励,同时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
(2)对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或签订补偿协议但未按约定期限搬迁的,每拖延5天,核减被征收人搬迁奖励5000元,至搬迁奖励扣减完为止。
(二)房屋货币补偿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 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价值按分户评估价计算(具体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计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2)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一次性发放12个月。
(3)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搬迁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4.搬迁奖励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一)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评估价计算(具体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三)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的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由评估机构对装饰装修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精神,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被征收房屋,以近3年纳税登记证明推算的月平均利润为标准补偿,商业、服务性行业补偿期限为5个月,工业生产行业补偿期限为8个月。
(五)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安置房挑选办法及挑选面积的范围
1. 安置房挑选办法: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交手续的先后顺序挑选安置房。
2. 安置房挑选面积的范围:被征收人挑选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对等或相近面积的安置房。
安置房位置、面积及交房标准
(一)安置房位置及面积。安置房统一建设,待发布征收决定时一并公布其位置和户型面积。
(二)安置房交房标准。安置房建设符合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1. 入户防盗门、户内普通木制门、塑钢窗。
2. 客厅、餐厅、卧室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为普通乳胶漆。
3.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普通地板砖;墙面普通瓷砖饰面到顶;卫生间配普通座便器、面盆。
4. 电梯直接到层,给排水、供电、暖气、燃气设施配套,一户一表。
5. 照明配置为节能灯。
6. 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线路到户。
如被征收人考虑自行装修需要,要求毛墙毛地的,可在挑选安置房时书面提出不需要提供的部分,征收人不再给予补偿。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
住房保障和照顾措施
对征收范围内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且仅有一套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家庭给予住房保障和照顾。
1.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1平方米且人均不足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安置,51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安置,68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
2.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1平方米且人均不足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给予补偿;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有关税费政策
(一)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契税减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房屋维修基金结转按照省、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附则
(一)被征收人未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拒不履行,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被征收人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限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实行有奖举报。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补偿标准不一致等违法违纪现象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人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洛阳占用征收补偿明细参考,有多少钱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9年洛阳市政府规定
1、搬迁费
按照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计算搬迁费,搬迁费按上述标准计算不足800元的,按800元发放。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最低不得低于800元/户·月;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最低不得低于800元/户·月;
3、选择产权调换并有集中供热设施且正常使用的,每户每个采暖期补偿800元;
4、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有管道燃气,每户一次性补偿500元。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
二、估价机构作假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依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或记入其信用档案:
(一)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
(二)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三)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拆迁估价业务的;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估价活动或者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拆迁估价业务的;
(五)多次被申请鉴定,经查证,确实存在问题的;
(六)违反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本意见其他规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遇到安置、拆迁问题怎么办?
法律分析:
洛阳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不含征地、建设期贷款利息)
洛阳是中原的区域中心城市,而坐落于洛阳的洛阳北郊机场定位于中原城市群重要旅游干线机场,同时也是国内重要的飞行员培训基地。
洛阳北郊机场在确保原有航线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拓展更多境外航线,不断提升口岸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助推洛阳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本次方案设计中要完全解决机场目前旅客吞吐量与航站楼、机坪等设施的不相匹配的问题,充分考虑机场未来的发展,结合洛阳机场航空运输和飞行训练的特点,提升洛阳北郊机场运行效率,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具体拆迁方案建议资讯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西工区征收补偿公告
2、西工区拆迁规划
3、西工区征收补偿政策
4、西工区拆迁办
5、西工拆迁
6、西工区棚户区改造
7、西工区规划2020
8、西工区规划
9、洛阳市西工区拆迁办电话
10、西工区老旧小区改造开工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工区征收补偿,再现隋唐风采!洛阳印发最新征收方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工区征收补偿,洛阳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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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