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上海人民广场拆迁补偿,上海杨浦区动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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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老上海人民广场拆迁补偿,上海梦花街近几天动迁发帖

一、上海梦花街近几天动迁发帖

被规划进去了22年10.2对风貌保护街巷的规划控制规定

本风貌区内共确定有34条风貌保护街巷,分别为:大境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西段(人民路一河南南路)、青莲街(大境路—昼锦路)、露香园路(人民路—方浜中路)、梦花街(中华路一庄家街)、老道前街(梦花街一文庙路)、学宫街(梦花街一文庙路)、学前街(文庙路一蓬莱路)、文庙路(中华路—庄家街)、西仓桥街(庄家街—河南南路)、先棉祠街(迎勋北路一河南南路)、沉香阁路(侯家路一旧校场路)、豫园老路(旧校场路一安仁街)、方浜中路东段(安仁街一人民路)、安仁街(福佑路一方浜中路)、梧桐路(安仁路一人民路)、丹凤路(福佑路—方浜中路)、四牌楼路(方浜中路一复兴东路)、东街(昼锦路一复兴东路)、望云路(复兴东路一蓬莱路)、凝和路(蓬莱路一黄家路)、乔家路(也是园弄一永泰街)、药局弄(乔家路一巡道街)、巡道街(复兴东路一药局弄)万竹街(露香园路-人民路)、阜春街(狮子街-露香园路)、金家坊(松雪街—中华路)、西马街(方浜中路-孔家弄)、大夫坊(复兴东路-东梅家街)、天灯弄(大夫坊-蓬莱路)、吾园街(河南南路一也是园弄)、光启路(昼锦路一方浜中路)、东梅家街(梅家街一天灯弄)、引线弄(天灯弄一巡道街)。

【拓展资料】

1.对本规划确定的风貌保护街巷走向与宽度应严格按照本规划要求控制。

2.应维持风貌保护街巷两侧的沿街建筑的高度和景观特征。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文件 2005年1.地铁一号线(锦江乐园站)上车,坐9站至(人民广场站)下车,步行约1分钟到换乘点

转地铁八号线(人民广场站)上车,坐2站至(老西门站)下车

车程16.1公里(起点直接上车,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30秒到达终点)

2.地铁一号线(锦江乐园站)上车,坐9站至(人民广场站)下车,步行约1分钟到换乘点

转451路(人民广场站)上车,坐2站至(老西门站)下车

车程16.1公里(起点直接上车,下车后步行约3分钟到达终点)

二、普陀区动迁规划

法律分析:

规划范围内下辖 8个街道和2个镇,分别为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真如镇街道、万里街道、长征镇和桃浦镇。

作为普陀区新一轮的单元规划,《上海市普陀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围绕市级总体规划“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的三大目标,重点关注区域核心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地区转型、公共绿地、公共服务和租赁住房六个方面。

新一轮发展中,普陀主要发挥以下五大功能定位:

一是西北门户,突出沪宁廊道门户优势,提升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二是智慧城区,推动桃浦地区由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为科技创新产业;

三是商贸和文化,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丰富文化活动,激发城市活力;

四是苏河风貌,依托民族工业风貌特色资源,构建文化创意产业体系;

五是生态居住,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上海杨浦区动迁补偿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浦东哪些地方会动迁

一、上海浦东新区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1、三林镇三林村、南阜村、金光村、西林村、红旗村、懿德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0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林村南行村民组、德福村民组、镇前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九思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金光村新农组,浦东新区三林镇西林村庙桥村民组、西林村民组、洪家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红旗村东桥组、陈家组,浦东新区三林镇懿德村谈马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78669平方米。

2、三林镇荻山村、同济村、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1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荻山村和平村民组、凤翔村民组、莲新村民组、安南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同济村小乔家村民组、果园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王家村民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 85245.5平方米。

3、三林镇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2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闵南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607.3平方米。

4、三林镇南阜村、金光村、三林村、天花庵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3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九思村民组、高树村民组、东汤村民组、曹介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金光村陆家湾组、新农组,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林村德福村民组,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王家村民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66036.7平方米。

5、老港镇欣河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4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村二十一组、十五组、十六组、二十六组、二十五组、十四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21385.8平方米。

6、大团镇龙树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5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七组、三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5332.9平方米。

7、新场镇坦西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7号):

拟征收新场镇坦西村二十六组(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3240.7平方米。

8、新场镇王桥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8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新场镇王桥村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1224.2平方米。

9、泥城镇永盛村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89号):

拟征收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七组 (村组队);

拟征地面积1957.4平方米。

10、祝桥镇陈胡村、亭东村、小圩村、新和村、营前村根据《征收土地公告》(沪(浦)征地告〔2022〕第28号):

征收土地60211.8平方米;

位于浦东新区祝桥镇 东至机场沙脚河,南至亭塘路,西至川南奉公路东侧100米,北至亭塘路;

涉及浦东新区祝桥镇陈胡村三组、四组、五组,浦东新区祝桥镇亭东村(原六组、原三组、原五组、四组、一组),浦东新区祝桥镇小圩村二组、三组、一组,浦东新区祝桥镇新和村四组,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十组。

二、上海浦东新区拆迁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其中:

(1)三林镇(不含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

90200元/亩;

三林镇(仅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南阜村、天花庵村区域):

84100元/亩。

(2)老港镇、大团镇、新场镇、泥城镇:

71100元/亩。

(3)祝桥镇(原川沙镇):

81900元/亩;

祝桥镇(原祝桥镇):

73600元/亩。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粮棉地3000元/亩(4.5元/平方米),蔬菜地5200元/亩(7.8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普陀区动迁规划一览表

法律分析:

规划范围内下辖 8个街道和2个镇,分别为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真如镇街道、万里街道、长征镇和桃浦镇。

作为普陀区新一轮的单元规划,《上海市普陀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围绕市级总体规划“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的三大目标,重点关注区域核心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地区转型、公共绿地、公共服务和租赁住房六个方面。

新一轮发展中,普陀主要发挥以下五大功能定位:

一是西北门户,突出沪宁廊道门户优势,提升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二是智慧城区,推动桃浦地区由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为科技创新产业;

三是商贸和文化,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丰富文化活动,激发城市活力;

四是苏河风貌,依托民族工业风貌特色资源,构建文化创意产业体系;

五是生态居住,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杨浦区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近期,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普陀区的征地公告,这些地方因建设需要或将迎来动迁。

据了解,本次征地共涉及桃浦镇681街坊;

金昌路、金昌河、金昌绿地(东段)项目;

长征影剧院地块;

长征镇五星村铜川路水产市场、石泉路街道岚皋粮库“城中村”改造项目;

桃浦镇633街坊1丘(金环公司)项目;

桃浦镇春光村部分计提道路项目;

常和路、永登路部分道路项目常和路部分集体土地;

桃浦镇624街坊3、10、12丘等(九州通);

真光路(金沙江路-同普路段)项目)共9个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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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老上海人民广场拆迁补偿,普陀区动迁规划一览表

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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