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拆迁补偿方案,虹口区北外滩动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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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外滩拆迁补偿方案,虹口区北外滩动迁补偿标准

一、虹口区北外滩动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促签促搬奖期内签约的,选择货币安置:建筑面积低于40㎡按18万元证计,建筑面积40㎡以上的按75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选择房屋安置:按1.3万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低于52万元证的,按52万元证计。

法律依据:《虹口区北外滩街道116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 六、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一)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对象和补偿标准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本款下列公式计算被征收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后,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与房屋征收部门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1、私有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价值补偿款为:评估价格×100%+价格补贴。

2、公有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价值补偿款为:评估价格×20%;

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价值补偿款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

本地块被征收居住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增加套型面积补贴。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每证补贴面积为15㎡建筑面积。本地块价格补贴系数为30%;评估均价另行公告。

(二)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对象和补偿标准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1、市场评估价格

(1)私有非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00%。

(2)公有非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20%;

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80%。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10%×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二、虹口区20平方动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山寿里旧改地块是“政企合作”的第二个地块,也是疫情期间虹口启动的第二个征收地块;

2.东余杭路(一期)旧区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三、虹口区北外滩动迁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促签促搬奖期内签约的,选择货币安置:

建筑面积低于40㎡按18万元/证计,建筑面积40㎡以上的按75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

选择房屋安置:

按1.3万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低于52万元/证的,按52万元/证计。

法律依据:

《虹口区北外滩街道116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 六、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一)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对象和补偿标准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本款下列公式计算被征收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后,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与房屋征收部门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

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1、私有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价值补偿款为:

评估价格×100%+价格补贴。

2、公有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价值补偿款为:

评估价格×20%;

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价值补偿款为:

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

本地块被征收居住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每证补贴面积为15㎡建筑面积。

本地块价格补贴系数为30%;

评估均价另行公告。

(二)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对象和补偿标准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1、市场评估价格

(1)私有非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

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00%。

(2)公有非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

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20%;

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

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80%。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10%×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四、虹口区北外滩动迁补偿规定?

律师解答:

促签促搬奖期内签约的,选择货币安置:

建筑面积低于40㎡按18万元/证计,建筑面积40㎡以上的按75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

选择房屋安置:

按1.3万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低于52万元/证的,按52万元/证计。

【法律依据】:

《虹口区北外滩街道116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 六、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一)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对象和补偿标准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本款下列公式计算被征收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后,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与房屋征收部门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

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1、私有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价值补偿款为:

评估价格×100%+价格补贴。

2、公有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价值补偿款为:

评估价格×20%;

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价值补偿款为:

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

本地块被征收居住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每证补贴面积为15㎡建筑面积。

本地块价格补贴系数为30%;

评估均价另行公告。

(二)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对象和补偿标准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1、市场评估价格

(1)私有非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

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00%。

(2)公有非居住房屋

对被征收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

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20%;

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

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80%。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10%×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五、虹口动迁年规划

法律分析:

1.山寿里旧改地块是“政企合作”的第二个地块,也是疫情期间虹口启动的第二个征收地块;

2.东余杭路(一期)旧区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六、虹口区动迁规划

法律分析:

1、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补偿;

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20平方米增加补偿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

但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2、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

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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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外滩拆迁补偿方案,虹口动迁年规划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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