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浩腾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涉及类型广泛,主要包括: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群体性拆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腾退、厂房、企业拆迁、养殖场搬迁、厂房企业的提升改造等方面。
一些朋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或安置补偿不满意,第一反应不是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反而通过信访或是纠缠有关工作人员等不恰当的方式主张权利,最终不仅没有得偿所愿,反而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和大家讲一下,征地拆迁案件中通常会涉及到的两个黄金维权点。律师解读为了督促当事人在受到不公待遇时能够积极行使权利,不要把权利关进笼子里,很多法律中都规定了法律程序的时效问题。今天就来和大家介绍一下两个重要的维权时间节点。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ctype":2,"value":"0bd162d9f2d3572c7edc0f479813632762d0c36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bd162d9f2d3572c7edc0f479813632762d0c36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如果大家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及时行权,如果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超过六十日没有行动,就会丧失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们的有些当事人觉得行政机关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却不积极申请复议,也不积极起诉,而是试图采用拒不执行或阻碍执法等方式达成自己的目的,有的甚至拖了好几年都没有启动过法律程序。这种行为不仅会增加后期的维权难度,还会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甚至可能使我们丧失维权的机会,即使行政部门的行为真的违法,我们不及时行权也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有一个期限值得我们注意,如果咱们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要在15日内提起诉讼,此时我们如果再按6个月来准备,也会错过维权时机。面对征地拆迁,大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如果不知道怎么入手,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盲目诉讼,错过时效,即使后期再去委托律师,也可能无力回天。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一:
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二:
不要签空白协议
三:
不要签笼统的协议
四:
协议要留底
五:
注意应该与谁签协议
六:
千万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原件
七:
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价
八:
不要提前搬家
九: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公证
十:
注意人身安全
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遇到拆迁人强行要求搬家或者实施非法强拆的时候,面对拆迁人动辄几百人的阵仗,被拆迁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击石,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
拆迁人不能因一时的愤怒就有过激行为,合法的财产当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应当及时报警或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许多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实际情况复杂,拆迁方手段多,防不胜防,拆迁户很难做到随机应变。
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把住最后关口。
1、畏惧征收方,认为自己力量对抗不了
2、相信信访更省钱、更有效。
3、过于自信,想要自己维权,等自己做不了再找律师。
被征收人有时候认为自己如果自学一些征收征收方面的法律书籍,很多律所都设有免费咨询服务,有的被征收人认为向征地拆迁方面的各大律所都咨询一遍,将他们的意见整合一下,就无需再请律师,多咨询几家律师事务所,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常识和相关案例的学习,等到最后实在不行再找律师。
律师告诉大家:
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涉及到的证据收集十分复杂,还有各种时间和程序要求,等到自己走投无路时才找律师,很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谈判
以拆违促拆迁,一般表现为房子快要被征收了,突然就被确定成违建,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撤除,其意图就是要加快进度撤除房子。
一个征收项目会触及一片或多片区域,假如征收方动了“以拆违促拆迁”的歪念头,就会把被征收人正常寓居运用多年的房子确定成违建,有的项目中还会把相邻的多个房子都确定成违建。
这种最直接的“以拆违促拆迁”手法往往呈现在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未签定补偿协议之后。
补偿谈不拢,协议签不下来,那就用违建不予补偿等事由来要挟你,有的被征收人一害怕就退让了,签了并不合理的补偿协议。
而只要你同意签约搬家合作征收,那你的房子就和违建确定没关系了,即便无证、少证那也是妥妥的合法修建。
实践中征收方经常以房子无证缺证为由确定违建。
咱们不排除征收中确实有归于违建的房子,但这样的房子毕竟只能是少量,大多数被征收人寓居的无证房子,都是1990年《城市规划法》或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缔造的老旧房子,“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人尽皆知也无须质疑,这样随意确定违建、撤除房子的行为现已在多个案例中被法院判决违法。
一、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该怎样认定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
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
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
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
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等问题,才能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各方面因素相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
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二:
不要签空白协议
三:
不要签笼统的协议
四:
协议要留底
五:
注意应该与谁签协议
六:
千万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原件
七:
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价
八:
不要提前搬家
九: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公证
十:
注意人身安全
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遇到拆迁人强行要求搬家或者实施非法强拆的时候,面对拆迁人动辄几百人的阵仗,被拆迁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击石,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
拆迁人不能因一时的愤怒就有过激行为,合法的财产当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应当及时报警或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许多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实际情况复杂,拆迁方手段多,防不胜防,拆迁户很难做到随机应变。
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把住最后关口。
一、廉价征廉价
地拆迁如何维权
法律政策与有勇有谋相结合;
排除万难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上网上访与举报曝光(联系记者)相结合;
战略轻视战术重视与持久性速效性相结合.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公安民警不能参与征地拆迁非警务活动(除非发生打架等违法活动可以依法出警),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中纪委/监察部等中央部委),请求调查处理并实施追责.
二、农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为: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对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节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三、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1、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2、征地拆迁纠纷
3、征地拆迁赔付标准
4、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
5、征地拆迁中补偿安置问题
6、《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7、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1
8、拆迁征地补偿款
9、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10、征地拆迁补偿原则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拆迁补偿维权,农村征地拆迁黄金维权点!一旦错过要吃大亏!”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拆迁补偿维权,农村征地拆迁陷阱多,10个注意事项教你避开陷阱,获得更多补偿!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