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征地拆迁业务,能够独立谈案、承办案件;擅长非诉业务,熟知新三板挂牌、信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事宜;
一些朋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或安置补偿不满意,第一反应不是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反而通过信访或是纠缠有关工作人员等不恰当的方式主张权利,最终不仅没有得偿所愿,反而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和大家讲一下,征地拆迁案件中通常会涉及到的两个黄金维权点。律师解读为了督促当事人在受到不公待遇时能够积极行使权利,不要把权利关进笼子里,很多法律中都规定了法律程序的时效问题。今天就来和大家介绍一下两个重要的维权时间节点。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ctype":2,"value":"0bd162d9f2d3572c7edc0f479813632762d0c36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bd162d9f2d3572c7edc0f479813632762d0c36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如果大家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及时行权,如果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超过六十日没有行动,就会丧失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们的有些当事人觉得行政机关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却不积极申请复议,也不积极起诉,而是试图采用拒不执行或阻碍执法等方式达成自己的目的,有的甚至拖了好几年都没有启动过法律程序。这种行为不仅会增加后期的维权难度,还会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甚至可能使我们丧失维权的机会,即使行政部门的行为真的违法,我们不及时行权也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有一个期限值得我们注意,如果咱们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要在15日内提起诉讼,此时我们如果再按6个月来准备,也会错过维权时机。面对征地拆迁,大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如果不知道怎么入手,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盲目诉讼,错过时效,即使后期再去委托律师,也可能无力回天。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一:
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二:
不要签空白协议
三:
不要签笼统的协议
四:
协议要留底
五:
注意应该与谁签协议
六:
千万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原件
七:
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价
八:
不要提前搬家
九: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公证
十:
注意人身安全
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遇到拆迁人强行要求搬家或者实施非法强拆的时候,面对拆迁人动辄几百人的阵仗,被拆迁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击石,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
拆迁人不能因一时的愤怒就有过激行为,合法的财产当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应当及时报警或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许多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实际情况复杂,拆迁方手段多,防不胜防,拆迁户很难做到随机应变。
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把住最后关口。
1、畏惧征收方,认为自己力量对抗不了
2、相信信访更省钱、更有效。
3、过于自信,想要自己维权,等自己做不了再找律师。
被征收人有时候认为自己如果自学一些征收征收方面的法律书籍,很多律所都设有免费咨询服务,有的被征收人认为向征地拆迁方面的各大律所都咨询一遍,将他们的意见整合一下,就无需再请律师,多咨询几家律师事务所,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常识和相关案例的学习,等到最后实在不行再找律师。
律师告诉大家:
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涉及到的证据收集十分复杂,还有各种时间和程序要求,等到自己走投无路时才找律师,很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谈判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和裁决等。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行政诉讼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司法程序,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由政府协调或裁决,民事诉讼可用于非法占地等情况。
法律分析
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解决方法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解决方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首先,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争议。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并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
第三方调解可以由相关部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机构提供。
调解员会公正、中立地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调解无果,纠纷可以提交法院解决。
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针对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和裁决等。
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案件特点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司法程序,征地补偿裁决则由地方政府协调或裁决补偿标准争议。
在征地纠纷中,除了行政诉讼外,也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程序,如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一:
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二:
不要签空白协议
三:
不要签笼统的协议
四:
协议要留底
五:
注意应该与谁签协议
六:
千万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原件
七:
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价
八:
不要提前搬家
九: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公证
十:
注意人身安全
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遇到拆迁人强行要求搬家或者实施非法强拆的时候,面对拆迁人动辄几百人的阵仗,被拆迁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击石,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
拆迁人不能因一时的愤怒就有过激行为,合法的财产当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应当及时报警或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许多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实际情况复杂,拆迁方手段多,防不胜防,拆迁户很难做到随机应变。
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把住最后关口。
以拆违促拆迁,一般表现为房子快要被征收了,突然就被确定成违建,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撤除,其意图就是要加快进度撤除房子。
一个征收项目会触及一片或多片区域,假如征收方动了“以拆违促拆迁”的歪念头,就会把被征收人正常寓居运用多年的房子确定成违建,有的项目中还会把相邻的多个房子都确定成违建。
这种最直接的“以拆违促拆迁”手法往往呈现在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未签定补偿协议之后。
补偿谈不拢,协议签不下来,那就用违建不予补偿等事由来要挟你,有的被征收人一害怕就退让了,签了并不合理的补偿协议。
而只要你同意签约搬家合作征收,那你的房子就和违建确定没关系了,即便无证、少证那也是妥妥的合法修建。
实践中征收方经常以房子无证缺证为由确定违建。
咱们不排除征收中确实有归于违建的房子,但这样的房子毕竟只能是少量,大多数被征收人寓居的无证房子,都是1990年《城市规划法》或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缔造的老旧房子,“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人尽皆知也无须质疑,这样随意确定违建、撤除房子的行为现已在多个案例中被法院判决违法。
一、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该怎样认定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
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
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
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
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等问题,才能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各方面因素相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高楼大厦拆迁
2、高层拆迁补偿标准
3、高楼拆迁补偿标准
4、高楼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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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楼层拆迁问题
7、高层建筑拆迁案例
8、高层未来拆迁问题
9、高层拆迁怎么补偿
10、高楼大厦拆迁视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高楼拆迁规划,农村征地拆迁黄金维权点!一旦错过要吃大亏!”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19高楼拆迁规划,农村征地拆迁陷阱多,10个注意事项教你避开陷阱,获得更多补偿!
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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