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做客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谈事说理》节目,与著名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蔡乐渭一起,针对征地拆迁规划区域内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展开了讨论。
案例介绍
2019年,北京市顺义区某村拆迁,该村村民王伟(化名)家被列入拆迁范围,按照相关拆迁政策的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人口可以享有补偿,但因王伟(化名)妻子曾是云南来京务工人员,二人的婚姻也未得到双方家长的认可,加之彩礼问题等原因,两人的孩子王昕落户问题被搁置。拆迁人的入户调查登记表中无法体现出未成年人王昕。虽然其父王伟向拆迁人出示了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但拆迁人仍表示,因孩子未完成落户,所以不能享受安置人口的待遇。
观点分享
第一、安置人口的认定,从根本上来说应该是对于人的认定,对于身份的认定,而不是对户口的认定。
第二、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的角度来讲,户口不应该成为剥夺未成年人权利的依据。
第三、只要王伟、能够提供王昕的出生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王昕身份的证明材料,王昕的安置人口资格就应该予以确认。
未成年人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权益如何认定?
独生子女在征地拆迁中的特殊补偿安置待遇问题。一般情况都会有特殊的待遇,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面享有双倍份额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湖南、陕西、海南等省。但是,也有部分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仅笼统规定可以得到优待,此时,就会由村委会行使自治权来制定和实施分配方案。
关于父母孩子户口两地的情况。根据我国的户籍管理政策,孩子登记在父亲或母亲的户口上都是允许的。集体土地征收中,通常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获得补偿安置。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村规民约对认定标准的规定可谓五花八门。比较通行的观点是以户籍为基本原则,因为未成年人不具有独立生活及获得劳动收入的能力,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主要取决于其跟随落户的父母一方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成成员身份。
未成年人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和成年人的拆迁补偿补偿标准一致?
咱们国家的征拆一般分为国有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在这两种征收方式中,国有土地征收一般取决于房屋面积,即使房屋所有权人是未成年人,通常不会受到与成年人不同的差别对待。而集体土地征收,通常会分年龄段来处理,会给予未成年人一笔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用。
拆迁家庭的子女能否就近上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所以在入学问题上,户籍是首要决定因素。这个问题实质上是拆迁导致户籍或居住地变更后,子女能不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校就读。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不同地区对此有着不同的规定,而且大多数地区的入学政策每年都会有所调整,遇到这种情况妥善的做法是携带相关资料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