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个观点,说目前农村户口要比城镇户口好,最起码有块土地。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落户并不是取得相关权利的充分必要条件。那么,有户口是否就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的资格?有户口是否就有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分析这些争议问题。
最高法案例
湖南长沙某区一村民金某宜起诉区政府,要求确认金某宜属于该地棚改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对象,并对其进行补偿安置。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其诉讼请求,金某宜再审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作出(2021)最高法行申2117号行政裁定书,其诉讼请求仍未被支持。
金某宜之母蔡某某系该村组村民,金某宜2008年出生时随父亲金某某将户籍登记在安徽省定远县,2017年6月以未成年人投靠其母的名义将户口迁入该村组。2018年8月区政府决定征收该村组土地,2018年11月金某宜之母所在的家庭户签订了拆迁腾地补偿合同,金某宜未被列入安置补偿对象。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理由是金某宜未提交该村组通过民主议定程序接纳其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据,为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与该村组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联系或依赖该组土地作为其生活基本保障。
资格取得
根据目前法律法规规定,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方式大致有两种:
1.法定取得,即初始认定取得。在本村出生且不存在户籍迁移记录的常住乡村人口或者因婚迁、收养或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迁入的。
2.程序取得。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申请后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同意,可申请新增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关于程序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规定在各个地方规定不一致,造成了实务中很多认识的偏差,这也是造成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纠纷较多的原因。
资格丧失
成员资格丧失有大致有三种情形。前两种是必然丧失的情形:成员死亡和集体组织终止。第三种便是存在争议的——成员身份关系变化,体现在户口上便是迁移。户口迁移一般又有两种:
1.迁移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来讲,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成员资格,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便丧失了资格。
2.落户到城镇户口。一般也是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但因为迁移原因不同这种情形也是具有争议的,一方面,因入学、入伍等情迁移户口的一般不认为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方面,根据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其他社会保障之前,不应简单地认定其丧失原成员资格。
综上
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个非常高复杂的系统问题,而且目前对这个问题中央只有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各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有一定裁量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这个问题表述,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根据以往判例,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主要考虑成员生存生活问题,结合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认定。
以单一要素一刀切地认定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有问题的。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不公平对待时,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对成员资格要格外重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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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