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七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律依据,主要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找到相关规定。
1)村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自治1.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村民委员会设立的基本原则,即要便于群众自治。
2. 村民会议的决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若干事项,如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等,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这一规定确保了村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有决策权,体现了基层群众自治的精神。
2)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自治1.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这一规定与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相呼应,都强调了便于群众自治。
2. 居民公约的制定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并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这一规定确保了居民公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体现了居民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参与权。
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在民法典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这一规定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法典中的法律地位,为其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律基础,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刘某某、王某某、唐某某、刘某某1上诉请求:
依法改判杜家组向上诉人增加支付一人份额的征地补偿费44000元新联村村民委员会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两被上诉人承担。现一审法院仅以“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为由驳回上诉人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对独生子女父母这一特殊社会主体奖励的法律规定落空同时也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二审案件受理费900元,由平江县天岳街道新联村杜家组负担450元,由刘某某、王某某、唐某某、刘某某1负担450元,由平江县天岳街道新联村杜家组向刘某某、王某某、唐某某、刘某某1支付增加一人份额的征地补偿费44000元。
吴某某、吴某某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本院认为,根据村务联席会议决议,被告收取的屋基费实际是配套设施费,现原告提供的文件规定均无明确禁止村级组织收取配套费等费用,原告主张原拆原建及无需交纳配套费的依据不足,且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危房拆迁区域均已重新规划,必然涉及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和公益事业的兴办、筹资等,被告有权依法律规定自治相关事项,且被告在原告拆除旧房前后,两次召开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拆危房户按地块好坏收取配套设施费,相关方案对作为被告村民的两原告具有拘束力,故两原告要求退还屋基款的诉请缺乏证据支持,理由也不充分。被告东阳市六石街道六石社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某某、吴某某拆迁补偿款27360元,案件受理费976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吴某某、吴某某共同负担666元,由被告东阳市六石街道六石社区负担310元。
杨某某风与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办先锋新村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杨某某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支付原告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款6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告因与被告村组村民屈某某结婚于1985年将户口迁至被告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先锋新村第六村民小组,成为被告村组成员,且一直在被告村组居住生活,还分配有承包地及口粮地。驳回原告杨某某风要求二被告支付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款600元的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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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民法典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什么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内容审核: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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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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