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确权异议期限,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咨询
赵帅律师

赵帅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执业以来,致力于行政诉讼领域的研究,擅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领域的各种纠纷案件。经办的百逾件案件涉及全国各地,不仅熟练掌握少数委托人的案件,代理超百人的集体案件亦得心应手。

集体土地确权异议期限,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一、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老人过世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以下是关于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的详细解答:

1)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原则

1. 非农村集体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继承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房屋存续期间,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2. 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若子女本身也有宅基地,两处宅基地均可以申请确权。

3. 不与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但继承后,子女无法再重新申请宅基地。

2)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情况

1. 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或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能继承。

2. 因子女长期不在家导致老人无人供养,最后划分为五保户的,这部分老人去世后,他们的宅基地会被回收,子女不得继承。

3. 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这种宅基地都会被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

4. 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也不能继承。

3)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流程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等待村委会审查并签署意见。

2.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相关申请表,由村委会再次审查。

4.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最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

5. 宅基地经批准后,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相关记录。

6.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继承,但需注意不能继承的情况。同时,为了保障权益,应及时按照确权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对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重新确认并登记发证的过程。以下是宅基地确权的详细步骤:

1)申请

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1. 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等信息;

3. 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和面积等;

4. 属于建新交旧的,需提交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权属审核

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会对宅基地的权属、面积、界址等进行核实。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3)注册登记

公告到期后,若无异议,国土资源部门将进行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等资料,并颁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至此,宅基地确权过程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确权的目的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并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并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必须遵守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被继承,但所有权归属于农村农民集体,不能被继承。

1)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1. 继承条件:老人去世后,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可以依法继承该房屋,并在房屋存续期限内继续使用宅基地。这种继承不受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的限制。

2. 特殊情况:若老人属于五保户且无人供养,其宅基地在去世后将被集体回收,子女无法继承。同样,闲置超过两年或房屋坍塌的宅基地也会被集体收回。

2)宅基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被继承。

3)继承程序

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必要的继承程序,如申请、审核等,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

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继承,但所有权归农村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在继承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继承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对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重新确认并登记发证的过程。以下是宅基地确权的详细步骤:

1)申请

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1. 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等信息;

3. 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和面积等;

4. 属于建新交旧的,需提交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权属审核

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会对宅基地的权属、面积、界址等进行核实。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3)注册登记

公告到期后,若无异议,国土资源部门将进行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等资料,并颁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至此,宅基地确权过程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确权的目的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并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并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必须遵守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被继承,但所有权归属于农村农民集体,不能被继承。

1)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1. 继承条件:老人去世后,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可以依法继承该房屋,并在房屋存续期限内继续使用宅基地。这种继承不受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的限制。

2. 特殊情况:若老人属于五保户且无人供养,其宅基地在去世后将被集体回收,子女无法继承。同样,闲置超过两年或房屋坍塌的宅基地也会被集体收回。

2)宅基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被继承。

3)继承程序

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必要的继承程序,如申请、审核等,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

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继承,但所有权归农村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在继承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继承的合法性。

二、农村土地承包权二次确权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权二次确权流程主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具体来说,其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 权属调查:

- 权属调查是确权流程的首要步骤,包括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和承包地块调查三个方面。发包方调查主要收集发包方的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地址等信息;承包方调查则涉及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及家庭成员情况,以及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信息;承包地块调查需明确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等详细情况。

2. 纠纷调处:

- 在权属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土地权属争议,需及时进行调处。对于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应依法确定土地流转后的承包经营权归属,并据此进行确权登记。若双方无书面协议,需先就土地流转意向达成一致,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审核公示:

- 完成权属调查和纠纷调处后,需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涵盖调查程序、调查结果和公示材料等方面。审核无误后,应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相关权利人可提出异议,调查人员需配合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4. 完善合同:

- 根据权属调查和审核公示的结果,需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补充完善或补签。对于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签订合同的,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补充;未签订合同的,则需补签承包合同,并确保合同起止时间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一致。

5. 建立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

-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需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将确权登记信息录入系统,以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6. 建立登记簿与颁发权证:

- 最后,根据确权登记结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颁发权证给承包方。权证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整个二次确权流程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确权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三、农村土地承包权二次确权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权二次确权流程主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具体来说,其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 权属调查:

- 权属调查是确权流程的首要步骤,包括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和承包地块调查三个方面。发包方调查主要收集发包方的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地址等信息;承包方调查则涉及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及家庭成员情况,以及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信息;承包地块调查需明确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等详细情况。

2. 纠纷调处:

- 在权属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土地权属争议,需及时进行调处。对于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应依法确定土地流转后的承包经营权归属,并据此进行确权登记。若双方无书面协议,需先就土地流转意向达成一致,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审核公示:

- 完成权属调查和纠纷调处后,需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涵盖调查程序、调查结果和公示材料等方面。审核无误后,应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相关权利人可提出异议,调查人员需配合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4. 完善合同:

- 根据权属调查和审核公示的结果,需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补充完善或补签。对于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签订合同的,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补充;未签订合同的,则需补签承包合同,并确保合同起止时间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一致。

5. 建立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

-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需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登记业务系统,将确权登记信息录入系统,以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6. 建立登记簿与颁发权证:

- 最后,根据确权登记结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颁发权证给承包方。权证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整个二次确权流程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确权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四、农村宅基地确权被划分在邻村怎么办

当发现农村宅基地确权被划分在邻村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按照以下步骤处理,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一、核实确权情况与收集证据

1. 查看确权文件:尽快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如国土资源所、自然资源局)申请查阅土地确权的具体资料,包括确权申请书、权属证明、地籍调查表等,以了解确权的具体依据和流程。

2. 确认土地实际状况:通过回忆、实地核查及历史资料(如交易凭证、协议、长辈说明等)明确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和边界划分,并与确权范围进行对比。

3. 收集与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收集和保留所有与土地权属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据(如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宅基地使用证等)、视听资料(如照片、视频、录音等)以及证人证言。

二、尝试协商解决

1. 直接沟通:在掌握一定信息后,主动与邻村相关人员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友好协商,说明你对土地权属的看法和依据,询问确权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意见。

2. 第三方调解:若直接沟通效果不佳,可请求村委会、居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依法申请处理或更正、异议登记

1. 向政府申请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若协商无果,可向乡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对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政府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2. 申请更正或异议登记:

- 更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若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且能提供足够证据,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异议登记:若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可申请异议登记。但需注意,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需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失效。同时,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寻求司法救济

1. 行政复议:若认为土地确权过程存在错误或违法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清晰阐述理由并附上证据。

2. 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直接对确权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土地确权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在整个过程中,应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四条所规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确保处理方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不动产权利人已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因此,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宅基地暂时被错误确权在邻村,也能受到法律保护。

style":""}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确权异议期限是多久

#集体土地确权异议期限是多少年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相关文件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的若干规定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

#宅基地确权异议书范文

#陵园集体土地权属公告模板

#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后有异议怎么办相关规定

#集体土地确权批复

#集体土地确权异议期限是多久

#集体土地确权争议

#土地确权集体地如何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 集体的土地怎么办

#集体土地政府确权错误

#集体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吗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集体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什么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确权异议期限,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土地承包权二次确权流程,农村土地承包权二次确权流程

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确权异议期限,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继承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温州老拆迁房,确权停止了 明年起 农村老房子统统 这样处理

25年12月12日
父母土地确权证不在一起怎么办,父母确权的土地怎么分

25年12月12日
土地确权没有办怎么办,没有办理土地确权证怎么办

25年12月12日
古代农村拆迁建筑,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也可确权,4种方式办理确权证书,农民早准备

25年12月12日
农村集体土地无合法房屋,户口在农村有田地但无宅基地怎么办

25年12月12日
集体土地确权有没有补偿,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赔偿该归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25年12月12日
土地确权自留地算吗,自留地需要土地确权吗

25年12月12日
土地确权证是父亲的名字,能分户吗,土地确权到父亲名下能更改吗

25年12月12日
拆迁前需要确权吗怎样确权呢,拆迁之前是不是要先土地确权

25年12月12日
纠纷的土地确权后怎么办,土地纠纷土地确权证有用吗

25年12月12日
拆迁房子怎么分割才合理,一处宅基地有两个单独立户的户口 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25年12月12日
有关国家拆迁赔偿政策,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2025

25年12月12日
宅基地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宅基地侵权有诉讼时效吗

25年12月12日
房子拆迁公司有补偿吗,房子拆迁后宅基地有补偿吗

25年12月12日
和村里宅基地纠纷碰到拆迁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怎么办

25年12月12日
拆迁人还没吃饭怎么赔偿,不是本村人买了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

25年12月12日
拆迁房有投资空间吗,宅基地大概不了那么该不了那么多房子是空间留着东边好还是西边好

25年12月12日
宅基地确权后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确权后拆迁会补偿吗

25年12月12日
兴化政府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5规定最新房产证

25年12月12日
附房拆迁补偿标准,闲置的宅基地回收补偿标准

25年12月12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12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12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12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12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12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12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12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