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实践中的征收维权,一般自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时便告一段落。签协议了,所提的各种程序也就撤了,律师的工作一般也就结束了。那么有些被征收人就会问了,我对征收补偿标准、数额不满,协议我也不签,钱我也不领,甚至谈我都不跟征收方的人谈,他们能拿我怎么办呢?抛开偷拆、误拆、帮拆这些典型的违法拆除房屋行径不谈,本文只谈一个问题:不签字不领钱,房屋就真的不会被合法拆除么?
答案是清楚的,政府当然懂得该如何合法的进行强制拆除。这里面必须出现的有两个法律文书——国有土地上的,叫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集体土地上的,叫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给拒不签字领钱的被征收人下补偿决定的情形有两种:
其一,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当被征收人对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持有不同看法,从而导致协议无法达成时,为避免房屋征收当事人各执己见、相互扯皮、久拖不决,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补偿决定的时间,应当是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之后,不能随意提前。同时,只有在政府认为其有关补偿方式和金额等事项合乎法律规定,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的情形下,才能够选择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其二,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这是指被征收房屋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考证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等情形。在此情况下,不能因此降低补偿或不对此类房屋进行补偿,也不能因此久拖不决影响整个征收补偿工作。
而一旦补偿决定下发,《条例》第28条规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近在眼前了。被征收人的房屋就将会面临被依法拆迁的后果。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情形,在明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农民兄弟有权拒绝交出土地?》一文中已有详尽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实践中,被征收人面临的局面是比上述规定复杂百倍的。在明律师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切不可误以为不签协议不领补偿款就不会被拆迁。所谓“强制拆除”,字面含义就是在你心不甘、情不愿的前提下动用强制力拆除你的房屋。拆迁绝不都是违法的,司法拆迁和行政拆迁违建就是合法的。因此,这种存在已久的误区一定要尽速破除。
不要“拖”而不“动”。很多被征收人都有这样的经验了:只有拖下去,才会有提升补偿数额的机会。问题在于,究竟该如何拖。日前安徽合肥的张女士为大家做了一个典型的范例,她一个人蜗居于6层楼的楼顶,动用家伙将通往楼顶平台的通道全部焊死,自己吃喝拉撒全在上头,生活保障靠下面的亲属用吊篮往上送,一年时间竟没有洗澡……结果还是在某个周六的凌晨3点被不明身份人员强行从楼顶平台上带离,房屋也随之化为废墟。由此我们不难意识到,单纯靠拖是不行的,一定要配合着拖而有所行动。具体而言,就是要积极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拟定解决补偿纠纷的全局性维权方案,之后按部就班的推进申请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最终实现在谈判桌前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结果。这里面的每一步程序,务求精准、到位,打到征收方违法的关键点上,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也正因此,光是被征收人自行维权往往是不够的,因为被征收人很难实现上述维权的技术要求。
再次,对于特殊情况,要有特殊的应对思路、方式,不要“一根筋”。实践中征收方摸索出了许多打法律规定擦边球的“变通”做法以遏制被征收人通过正常路径的维权,比如模拟征收(预征收)、集体土地腾退、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环保拆违等等,对于这类拆迁,很多“老黄历”都是不适用的。因此,被征收人一定不要犯“本本主义”的错误,机械的对着法条维权,而要向征收方学习,增加一些应对政策手段的灵活性。捕捉规律,区分细节,那么所有的拆迁维权,其实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总之,协议没签,钱也没领,绝不是被征收人放松警惕、麻痹大意的理由。只要项目启动了,补偿不满意,那么拆迁的警报就始终不会真的解除。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