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行政诉讼作为政府与普通老百姓之间法律关系的诉讼,历来涉及较多敏感问题,且其中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行政机关、当事人、律师、法官等各方角色对于法律的理解也不尽相同,由此便催生了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但是法院不立案的问题。
本文在明律师就带大家梳理下面临这类问题时如何应对。
一、老话说的好,“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家在起诉之前,先要弄明白所起诉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起诉或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甚至要先判断起诉的是否是行政行为。
实践中,很多人会认为,法院就是给大家做主的地方,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去法院要求解决。实则不然,法院只能解决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纠纷。打个比方说,法院是铁轨,我们的火车轮必须符合铁轨的宽度、长度、承受度等条件才能搭上铁轨运行,这样法院才能为大家解决问题。
在明律师在工作中,经常听到当事人说:“律师,征收方今天张贴了一个补偿方案,我觉得补偿太低,我要起诉”。更有甚者会说:“律师,今天征收方骗我了,我要起诉他伪证罪”。前者律师还能苦口婆心的解释一番,后者则简直让律师摸不着头脑,哭笑不得。
在明律师就以前者所说的补偿方案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样的行政行为可以起诉。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我们单看这条法律规定,大家还是认为过于笼统,好像什么都能算进去,什么都能起诉。那再讲详细一些就是,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对大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终局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起诉。
以上这句话的关键在于终局性和影响权利义务。征收过程中的终局性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各类决定书,例如: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责令交地决定、强制拆除决定等等。终局性行政行为的特性笼统的概括来说,就是已经没有下一步行为了,或者下一步行为就是不可挽回的了。
例如,做出征收决定后,没有对应的下一步行为;强拆决定的下一步就是强制拆除房屋。但补偿方案就不是前述终局性行政行为,因为它只是一个标准、一种方向,更像是一种类似于法律的规定性文件,并不会或者暂时还没有实际作用到任何个体,也就是还没有对大家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影响。若解决了这一步,百分之八十的法院会正常受理案件。
二、但也有走过了第一步,可能仍然会有百分之十五的法院会对大家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因为接案的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可能与他人不同。此时我们只需坚持我们的观点,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即可。
三、然而,或许还有百分之四的法院此时会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我们可以直接越过该法院,向其上一级法院起诉。
四、还有百分之一的情况可能较为麻烦,也较为少见。就是我们在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后,上一级人民法院仍然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此时我们只能尽我们的所能,跟法官联系,向法院的监督部门以及更上一级法院,来反映我们遇到的问题,以及我们希望合法解决问题的诉求,通过合法合理的沟通不断反映我们的诉求。
综上,就是在明律师关于行政诉讼如何顺利立案的流程梳理,希望大家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按照上述流程合法、理性地解决问题。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