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导语:房子拆迁时,还没迁户口的外嫁女,能够得到安置房吗?
现在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看到我们国家爱的经济可以说是蓬勃发展,也是因为国家对于城镇化的建设越爱越伤上心,所以城镇化的建设非常的顺利,在城镇附近的一些地区也是进行了规划拆迁,不过不管是怎么样,在国家的这一很好的拆迁规划之下,城镇化的建设也是一步一步的变好了。那么说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会对拆迁有兴趣,还有就是拆迁规划,这一点一出现的时候大家会想到的也是拆迁赔偿。
众所周知,在拆迁之后对于那些拆迁户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我们也都知道拆迁的赔偿款数目一般都是挺多的,家里的地理位置再好一点的话,那么能够得到的赔偿款会更多,而且在一份拆迁计划出来的时候,大家也都是会好奇自己家是否被规划进入到拆迁的范围,拆迁的赔偿在有些地方他们是以户口来决定的,有些地方的拆迁时以房子的面积来决定的。但是在这时候很多人会好奇家里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份呢?虽然我们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房子的拆迁会不会有她的份呢?对于还没有迁户口的外嫁女能够得到安置房吗?这些都是我们好奇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n\n\n 首先我们说外嫁女的话,也就是嫁给了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男性并且户口还没有迁出现集体的女性。在这时候碰上了拆迁分配的话,外嫁女他们是否能够得到安置房呢?其实主要是看该女性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从目前,我们国家的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出来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意外,还有拆迁人员的安置还有就是土地的补偿,在这当中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会属于房屋的所有人得到的,土地的补偿则是属于村集体所得的,然后再由村集体将收支的状况公开出来,最后再将这一笔账款平等的分配给到组织当中的村民。而如果是外嫁女的户口还没有迁出去的话,那么她还是可以得到补偿款的。\n\n\n 还有就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物权法》还有就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这些当中是有明确的提到了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的基本原则的。按照法律的程序,经本集体成员来决定,一般是需要满足以下的几个条件的。首先就是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活;第二点就是户口登记在还没有出嫁前的所在地;最后就是出嫁之后就不能够再享有土地以及房屋的其他相关权利了。
只有满足了以上的三个条件的外嫁女才是可以与其他的人一样享受到安置房的分配的,看到这里的你们,相信你们已经明白了,不管是从哪一个方面来看的话,户口还没有来得及迁走的外嫁女时可以享受到拆迁的福利待遇的,所以对于那些户口还没有迁出的外嫁女来说,就可以放心了,你们还是能够去享受到相应的拆迁待遇的。还有就是我们国家目前对于拆迁住房的安置也是有规定的,在农村的房屋拆迁时需要以被拆迁的房屋为产权登记的基础的,然后再根据房主的户口簿上的人员情况来决定住房安置的对象的。
其实现在也是有一些人要结婚了,但是正好的遇上了自己娘家这一边正好要拆迁了,所以就先办了婚礼,而没有去迁移户口,其实这一点也算是捡漏,不过我们都知道现在要赚钱都是不容易的,如果能够得到这样一份补偿款,或者是得到拆迁安置的话,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所以说,如果自己家正好要拆迁,而自己也正好要结婚的话,其实也不妨等到拆迁之后,拿到补偿款之后再对自己的户口进行转移,毕竟这也是合法的,并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而且如果没有结婚的话,这一笔钱本来就是应得的。而对于一些正好结婚了还没来得及迁移出户口的人来说,其实这也是很好的一个待遇。所以如果你是户口还没来得及迁出的外嫁女的话,那么你是可以依法得到你们家里的那一份拆迁待遇的。
不要因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得到而没有拿到这一笔钱,毕竟拆迁款一直都是一笔比较大的数目,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水平的。
出嫁女儿户口不在娘家拆迁没有补偿。
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不享有土地及房屋权益,那么尽管外嫁女的户口迁出了娘家,还是可以在原村获得拆迁补偿款的。
但是如果外嫁女的户口迁出后落到了婆家,且享有土地和房屋权益,那么娘家拆迁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如果有外嫁女离婚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也应该要包含此类型的外嫁女。
根据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外嫁女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房,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若是出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遇到拆迁的时候就能得到补偿。
因为没有迁移户口就代表没有在新的地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出嫁女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出嫁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相关的征地补偿;
2、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了,但是迁入的是小城镇,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按承包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拆迁只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享受拆迁相关的补偿。
如果有分配安置房,出嫁女也是有房子分的。
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入了其它的村,并且已经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拆迁就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主观:
1、对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并且已经脱离了原 集体经济组织 的生活保障的,其不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若其没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的,不能参与分配 征地补偿款 ;
2、对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果出嫁后一直在丈夫家生活,实际上是丈夫家的土地而不是娘家的土地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的,应认定其是丈夫所在集体的成员,而不是原集体组织成员。
但是若其仍然享有原宅基地上房屋或者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的或者继承权的,根据当地 拆迁安置补偿 决定,其完全有可能获得房子或者地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
当然其已经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无法获得宅基地 土地使用权 的拆迁补偿。
但是,尽管“外嫁女”可能通过自建、翻建或者继承等取得了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共有权,能否仅单独依据地上物的所有权而排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使用权进而主张参与分配 拆迁补偿款 ,还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若当地拆迁政策是根据 宅基地使用权 的面积而非房屋的所有权来认定补偿标准则其无法获得补偿;
若当地的拆迁政策规定的补偿依据是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物权分别补偿的,则其可以依据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所有权而获得相应的补偿;
若当地的拆迁政策规定依据房屋的面积等来认定补偿标准,则其也可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出嫁女儿户口不在娘家拆迁没有补偿。
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不享有土地及房屋权益,那么尽管外嫁女的户口迁出了娘家,还是可以在原村获得拆迁补偿款的。
但是如果外嫁女的户口迁出后落到了婆家,且享有土地和房屋权益,那么娘家拆迁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如果有外嫁女离婚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也应该要包含此类型的外嫁女。
根据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
安置房的分配,需要与户口对应,如果女子外嫁后户口也迁到了夫家,娘家拆迁安置就会没有机会。
如果户口在娘家,拆迁安置补偿都会与娘家村里其他人一样,不会有区别。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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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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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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