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举报农村拆迁款,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向谁举报

咨询
张天雨律师

张天雨律师

专业律师 征收补偿 民商事诉讼

近10年执业经验,在诉讼和非诉领域都具有丰富实战经验。掌握法条精髓,能为当事人多方位深层分析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检察院举报农村拆迁款,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向谁举报

一、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向谁举报

法律主观:

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的,村民可向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的村基层主任人员,应视为“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的,涉嫌贪污罪。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一般都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

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惠农拨款成为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因此这些款项成为了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家庭土地承包方主体是农户,并非家庭的每个成员,每个家庭成员不具有独立的家庭土地承包权。

如果家庭某个成员死亡的,按照三十年的承包期不变,不存在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问题,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就应当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

家庭成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能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已经不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中农户的成员,所以其不能再对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用补偿款也就不能成为其个人的遗产。

第十六条 承包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可见能获得土地补偿费的是承包方,承包方即农户。

对已死亡或丧失家庭成员资格的人丧失了农户成员的身份,自然无法获得补偿,对于可能成为还未成为该农户成员的人也不能获得,所以只有农户现有成员才能获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因此,能够获得征地补偿款的人是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

三、村干部霸占村民土地向谁举报

法律分析:

如果是违建违法占地可以去国土部门举报,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何举报村干部私卖集体土地

法律分析:

直接向监察委举报即可,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五、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犯罪吗?

法律分析:

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一般都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

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惠农拨款成为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因此这些款项成为了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家庭土地承包方主体是农户,并非家庭的每个成员,每个家庭成员不具有独立的家庭土地承包权。

如果家庭某个成员死亡的,按照三十年的承包期不变,不存在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问题,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就应当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

家庭成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能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已经不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中农户的成员,所以其不能再对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用补偿款也就不能成为其个人的遗产。

第十六条 承包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可见能获得土地补偿费的是承包方,承包方即农户。

对已死亡或丧失家庭成员资格的人丧失了农户成员的身份,自然无法获得补偿,对于可能成为还未成为该农户成员的人也不能获得,所以只有农户现有成员才能获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因此,能够获得征地补偿款的人是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

六、村干部私吞农村土地补偿款怎么办

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1、可以直接拨打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或市监察局热线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土地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找当地国土局举报,举报电话是“12336”。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3、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

当事人向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主要是从解决社会纠纷的角度,而不是从土地所有权的角度。

当事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4、村委会出面解决。

由于村委会不仅是基层自治组织,也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等集体资产管理的代表,因此有义务主动解决村内矛盾和维护村内土地利用秩序的问题。

5、通过媒体途径解决问题。

非法占用耕地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检察院举报农村拆迁款多久到账

2、检察院举报村干部套取国家补贴

3、检察院举报村干部

4、拆迁贿赂举报

5、检察院举报村书记

6、举报拆迁问题

7、举报拆迁违法

8、如何在检察院举报村支书

9、举报拆迁补偿

10、举报拆迁问题应该找哪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举报农村拆迁款,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向谁举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检察院举报农村拆迁款,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犯罪吗?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检察院举报农村拆迁款,村干部私吞土地补偿款向谁举报/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北高街道拆迁超市有哪些,检察院政审查哪些内容

25年12月29日
谭程泽律师:检察院调查拆迁户,行政拆迁案件检察院监督抗诉率高吗

25年12月29日
检察院腾退公租房,关于公租房强制腾退的最新政策

25年12月29日
岳亭律师:被拆迁户申请抗诉,检察院 拆迁案抗诉率高吗

25年12月29日
牛局直播间拆迁房子,检察院牛还是公安局牛

25年12月29日
检察院查集体土地,侵占村集体资产是经侦还是纪委管

25年12月29日
买的昆山拆迁房,属于法院 检察院管辖的事项 已经 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

25年12月29日
土地纠纷可以起诉到检察院吗,土地纠纷不能立案吗

25年12月29日
拆迁赔偿写多了,拆迁怎么能多赔偿?

25年12月29日
被强拆怎么起诉,被违法强拆 如何让检察院起诉

25年12月29日
村干部集体土地转租金,村干部租赁集体土地不交租金违反什么纪律

25年12月29日
侵占集体土地村民举报,村委强行收回村民承包地 侵占村民土地承包款 打12309有用吗

25年12月29日
村集体截留征地补偿款违反什么纪律,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违法吗

25年12月29日
村长侵吞集体土地,村干部骗取征地补偿款怎么定性,村干部侵占集体土地的举报信

25年12月29日
村干部私人霸占集体土地,村干部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如何定性

25年12月29日
集体土地承包后能分包吗,村干部可以承包本村工程吗,承包集体土地合同可以签多少年?

25年12月29日
广东村书记卖集体土地,村干部私自卖集体土地要坐牢吗

25年12月29日
村干部有权出租集体土地,村干部有权处理集体土地吗

25年12月29日
村干部拆迁新政策,村长选拔新政策

25年12月29日
村干部霸占集体土地案例,村干部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如何定性

25年12月2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