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因为外孙户口在本村,根据须以合法取得本村户籍为前提条件,不具有本村户籍的人一般不予分配。所以可以分给外孙土地。 【扩展资料】农村征地款分配原则是: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2、平等原则。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席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一、户口不在村里征地有补偿吗
户口不在村里,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吗依据我国相碰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如果经集体同意,就算没有本村户口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么安置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1、农业生产安置。
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2、重新择业安置。
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
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3、入股分红安置。
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4、异地移民安置。
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二、户口迁出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户口迁出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哪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自2004年10月21日起该项费用以被国务院2004年28号决定解禁,准许集体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市还没有具体规定。
但主要原则是村民自制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如果同意集体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则归集体统一使用。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
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三、户口迁出征地补偿款怎么分
原则上是不能分的征用款了,因为户口迁出,不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看当地是否有其他相关政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等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其所有成员都完全平等地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的权利,由此可见,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时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唯一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司法实践来看,认定个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主要看三个方面:
一是户籍;
二是生活在集体经济组织并以集体组织所有土地为生活保障;
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负有义务为补充判断标准。
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得到征地补偿款。
一、被征收土地农民享有的权利
(一)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二)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预征知情权)
(三)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调查结果确认权)
(四)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申请预征听证权)
(五)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参与报批权)
(六)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批复结果知情权)
(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土地补偿知情权)
(八)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调查结果核准权)
(九)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补偿方案听证权)
二、村里新农村建设用征地要补偿吗
兴建新农村用的土地是属于本村的土地,村集体对本村土地进行征用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分析:
户口不在村里,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如果经集体同意,就算没有本村户口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因为征收土地补偿款向他的发放对象是村集体,而至于具体内部的成员如何进行分配的话,村集体民主决议就可以了,如果说户口不在本地的话,那么只要其他的人员同意也可以获得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户口不在村里征地有补偿吗
户口不在村里,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吗依据我国相碰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如果经集体同意,就算没有本村户口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么安置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1、农业生产安置。
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2、重新择业安置。
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
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3、入股分红安置。
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4、异地移民安置。
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二、户口迁出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户口迁出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哪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自2004年10月21日起该项费用以被国务院2004年28号决定解禁,准许集体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市还没有具体规定。
但主要原则是村民自制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如果同意集体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则归集体统一使用。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
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三、户口迁出征地补偿款怎么分
原则上是不能分的征用款了,因为户口迁出,不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看当地是否有其他相关政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等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其所有成员都完全平等地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的权利,由此可见,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时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唯一条件。
法律主观: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 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1、农村拆迁外孙有没有补偿金
2、农村拆迁外孙子女是否享受补偿
3、农村拆迁外孙有没有补偿政策
4、拆迁外孙有补偿吗
5、拆迁外孙有补偿吗
6、拆迁外孙有人头费吗
7、拆迁外孙户口在给补偿吗
8、拆迁外孙女有户头费
9、外公拆迁外孙能享受吗
10、外孙有拆迁安置费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外孙有没有补偿,外孙子户口在本村是否享受村上征地补偿款”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外孙有没有补偿,户口不在村里征地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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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