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执业经验,在诉讼和非诉领域都具有丰富实战经验。掌握法条精髓,能为当事人多方位深层分析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谈判,如何巧妙隐藏真实意图、稳操胜券?心态调整+听说技巧是关键!更有法律问题迎头痛击时应对策略——找律师毫无压力解决一切疑虑。点击揭秘专家建议!
在拆迁谈判中,我们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
在面对强势的拆迁人时,被拆迁人怎样才能策略性的应对,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到本应属于自己的利益呢?
毋庸置疑的是,谈判的技巧会相当大程度的影响拆迁补偿金额,其差距之大有时令人难以置信。
一
在进行谈判前,被拆迁人首先要做足功课,尽可能的了解我们将要面对的这个征地拆迁的具体情况。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需要了解的情况包括:
1.这个地段为什么要拆迁
2.拆迁之后该地段的用途?(关系到不同用途的补偿系数不同)
3. 拆迁人是谁?
4.有拆迁许可证吗
5.动迁服务机构是谁?
6.评估机构是谁?
7.评估报告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重新评估?
这些功课都给我们被拆迁人的谈判增加了筹码,否则没有依据的说“我们认为不合理,我们要求增加金额”是徒劳的。
二
我们被拆迁人在谈判过程中要不卑不亢,即使拆迁人十分强势,我们也要注意自己的情绪,不要唯唯诺诺,更不要与拆迁人过于争辩产生对抗情绪。
请记住,我们并不反对拆迁,只是在依法争取本来就属于我们被拆迁人的利益。
佛性看待强势拆迁人
三
开始谈判前,一定要搞清楚对方是否有合法的谈判授权,最高谈判权限是什么,以防谈判进入关键环节,对方却以“没有授权”、“说了不算”等借口来推脱。
四
在谈判开始的时候,提出一个高于您自己心理预期的拆迁补偿条件,但也要注意切合实际,过分高的补偿条件会让对方认为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其结果可能是迫使对方采取“强制拆迁”的极端手段,有时甚至酿成“玉石俱毁”的拆迁悲剧。
五
慎重对待对方提出的所谓奖励期补偿。
有些拆迁人会以奖励金作为诱饵促成尽快的达成目标,往往有“错过就没有这个机会了”“越早签字奖励金越高”等等说辞,此时请大家慎重考虑,为了区区奖励金放弃争取权益实在得不偿失。
最后,提醒广大被拆迁人:
谈判是一场心理战,运用好自己掌握的证据、资料和规定,做好心理准备,想好每一次谈判的方式和技巧,便可让被拆迁人得到更多的补偿。
建议咨询和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律师的作用在于提供法律方面的有关依据和拆迁协议的审核把关。
专业的拆迁律师因为常年与拆迁人打交道,因此经验丰富,可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拆迁补偿。
拆迁谈判技巧:
1、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天要价;
2、避免对抗性的拆迁补偿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3、作为被拆迁人最好不要接受拆迁人第一次拆迁补偿报价,除非你拿到了一份合法的、完整的评估报告;
4、学会在接受拆迁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条件时感到意外;
5、拆迁谈判中“钳子策略”的使用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具体的补偿项目上比如自建面积的测量与补偿等,千万不要在意补偿总额,也不要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补偿谈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征地拆迁谈判不但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还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有比较详细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在与征收方沟通的过程中还要运用一些话术技巧,让对方能够接受自己的谈判条件。
在征地拆迁谈判中一定要谨慎说下面这三句话,它们可能会影响到谈判能否顺利进行以及赔偿是否合理。
第一句 不给我多少多少钱我就不搬!
相信也是大多数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朋友的心里话。
但是在拆迁谈判中及其苍白无力,而且还有可能会招至“敲诈勒索”的嫌疑。
所以,当拆迁谈判还在初步阶段时,被拆迁人朋友可以先从各方面了解征收方希望给出的补偿条件,少说多听,认为补偿过低的,可以先向专业人士或拆迁律师咨询了解合理补偿价格,尽量先不要说出一个非常斩钉截铁的价格。
第二句 我就是普通老百姓,不懂什么法律政策
老百姓不懂法是事实存在的情况,也是普遍存在,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违法拆迁侵犯被征收人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但拆迁方会因为你不懂法就给你合理补偿?应该会更加的不合理吧?
所以,在拆迁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不要轻易说出自己就是不懂法律这句话,更不要给自己这样的心理暗示,认为自己反正不懂法律一味靠莽干就可以了。
征收方提出协商,被拆迁人可以配合并积极参与,但与此同时被拆迁人要意识到,征收方的拆迁工作活动不会停止,被拆迁人也要适时启动一些法律程序,刺激谈判更顺利、更有利于自己地进行。
第三句 律师说事情是这样这样的
有些被拆迁人是聪明的,他们从网上看文章、看视频、电话咨询律师,咨询完之后自认为自己掌握了技巧,自己完全可以拿下,于是就自去谈,被拆迁方逼急了会说,这是律师说的,律师说你们违法你们补偿不合理.....但律师不是“尚方宝剑”,不足以律师二字就能起到震慑作用,专业律师的作用是专业的法律知识,是讲法,而且当拆迁方知道你问过律师之后会说律师都是骗你的,律师也不管用。
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就能够相对轻松地动摇被拆迁人的信心,再次把被拆迁人拉进话术陷阱里。
因此,被拆迁人朋友在拆迁谈判中,没有必要直接以“传话”的方式向征收方传达律师给自己的指导意见,而是要尽量真正理解律师说的话,转变成咱们自己的思维和表达方式,向征收方提出自己的诉求。
如果被拆迁人朋友没有听懂律师的法律分析和专业建议的,不妨多与律师沟通一下,律师也会根据案情具体分析,帮助被拆迁人朋友确定维权方案。
谈判必须得有得谈,双方互留余地,谈判才能进行下去;
被拆迁人手中有足够的筹码,才能让征收方真正重视被拆迁人的诉求、尊重被拆迁人的谈判条件。
所以,对被拆迁人朋友来说,拆迁谈判中最重要的是稳住自己的心理状态,不怯场,也不露怯。
当被拆迁人朋友发现自己难以应付谈判时,可以直接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帮助自己维权。
转自拆迁那些事
在拆迁谈判中,我们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
在面对强势的拆迁人时,被拆迁人怎样才能策略性的应对,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到本应属于自己的利益呢?
毋庸置疑的是,谈判的技巧会相当大程度的影响拆迁补偿金额,其差距之大有时令人难以置信。
一
在进行谈判前,被拆迁人首先要做足功课,尽可能的了解我们将要面对的这个征地拆迁的具体情况。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需要了解的情况包括:
1.这个地段为什么要拆迁
2.拆迁之后该地段的用途?(关系到不同用途的补偿系数不同)
3. 拆迁人是谁?
4.有拆迁许可证吗
5.动迁服务机构是谁?
6.评估机构是谁?
7.评估报告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重新评估?
这些功课都给我们被拆迁人的谈判增加了筹码,否则没有依据的说“我们认为不合理,我们要求增加金额”是徒劳的。
二
我们被拆迁人在谈判过程中要不卑不亢,即使拆迁人十分强势,我们也要注意自己的情绪,不要唯唯诺诺,更不要与拆迁人过于争辩产生对抗情绪。
请记住,我们并不反对拆迁,只是在依法争取本来就属于我们被拆迁人的利益。
佛性看待强势拆迁人
三
开始谈判前,一定要搞清楚对方是否有合法的谈判授权,最高谈判权限是什么,以防谈判进入关键环节,对方却以“没有授权”、“说了不算”等借口来推脱。
四
在谈判开始的时候,提出一个高于您自己心理预期的拆迁补偿条件,但也要注意切合实际,过分高的补偿条件会让对方认为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其结果可能是迫使对方采取“强制拆迁”的极端手段,有时甚至酿成“玉石俱毁”的拆迁悲剧。
五
慎重对待对方提出的所谓奖励期补偿。
有些拆迁人会以奖励金作为诱饵促成尽快的达成目标,往往有“错过就没有这个机会了”“越早签字奖励金越高”等等说辞,此时请大家慎重考虑,为了区区奖励金放弃争取权益实在得不偿失。
最后,提醒广大被拆迁人:
谈判是一场心理战,运用好自己掌握的证据、资料和规定,做好心理准备,想好每一次谈判的方式和技巧,便可让被拆迁人得到更多的补偿。
建议咨询和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律师的作用在于提供法律方面的有关依据和拆迁协议的审核把关。
专业的拆迁律师因为常年与拆迁人打交道,因此经验丰富,可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拆迁补偿。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征收拆迁与安置补偿工作
和广大被拆迁人接触、谈判、做思想工作的人,基本上都是为配合政府实施征收拆迁而设立的工作小组或者办公室,通常仅负责征收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
被拆迁人若是不认可拆迁补偿的数额,与工作小组等谈判协商通常很难取得进展,因为工作小组也没有权利提高补偿标准。
此时被拆迁人应当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谈判,必要时还可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征收以公共利益为前提
《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实施征收拆迁。
若是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征收拆迁,被拆迁人可拒绝拆迁。
三、县级以上政府所作征收决定应当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许多被拆迁人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都已经到了签署安置补偿协议的阶段,还仍未见过任何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相关的政府公示公告,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有权利知晓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有权利在公告中得知对征收补偿方案等文件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若是被拆迁法人没有取得相关的公告文件,还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来取得相关政府文件。
四、拆迁补偿应包括如下方面
国有土地上房屋(城镇)拆迁补偿应包括:
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补偿、商户的停产停业补偿及补助奖励金。
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拆迁补偿应包括:
土地补偿、房屋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安置补助及社会保障补偿。
五、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征收部门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被拆迁人要记住一点:
要与政府或行政部门签署补偿协议。
像是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司等主体是无权与被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
政府不会跑路,而工作组、小公司等一旦跑路,后续维权的难度会很大,得不偿失。
六、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征收拆迁中常见的补偿方式有:
货币补偿、房屋补偿及两者相结合。
法律赋予了被拆迁人自由选择补偿方式的权益。
若是补偿方案或补偿协议中禁止对补偿方式进行选择或者仅提供单一的补偿方式,那么便是违法的。
七、先补偿后搬迁
无论是国有土地亦或是集体土地,都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来进行征收拆迁。
在补偿款未全额到位的前提下而实施的强制搬迁都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不能变相强迫搬迁
拆迁方对付“钉子户”时有可能使用暴力、断路、断水断电等方式变相强迫钉子户搬迁。
而法律已经明确认定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若是遇到这些情况应当及时报警处理,还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九、强拆必须由法院强制执行
在征收拆迁中,政府、行政部门等全部无权自行实施强拆,只能在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补偿款项到位后才能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作为主体实施强拆。
法院以外的政府行政部门所实施的强拆都是违法的,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1、房屋拆迁定位图如何申请的
2、拆迁地图
3、房屋拆迁定位图如何申请使用
4、拆迁地址
5、房屋拆迁航拍图
6、拆迁卫星图怎么查
7、拆迁卫星定位
8、拆迁地图怎么看
9、拆迁安置位置
10、拆迁选址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定位图如何申请,征地拆迁谈判必胜策略:稳操胜券,巧藏意图!”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定位图如何申请,即将面临拆迁?掌握这五条谈判技巧争取更多补偿金!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