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坟墓平地,女儿坟墓被绿化施工夷为平地,父母起诉索赔,法院这样判

咨询
徐菲律师

徐菲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商事仲裁

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农村拆迁坟墓平地,女儿坟墓被绿化施工夷为平地,父母起诉索赔,法院这样判

一、女儿坟墓被绿化施工夷为平地,父母起诉索赔,法院这样判

亲人坟墓被绿化施工毁坏殆尽,在他人坟墓上盖塑料大棚,将母亲骨灰挖出放置家中......现实生活中,因故去亲人遗体火化、骨灰存放、安葬,对墓碑及坟墓的选择等总会产生的所谓“祭奠权”纠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梳理几起典型案例,以期让公众了解祭奠权利,遵循公序良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女儿坟墓因绿化被毁 父母获赔精神损失10万元

王某、齐某之女于1995年意外夭折,葬于房山某村西集体墓地。王某、齐某及家族亲属一直按照传统方式进行祭祀,表达哀思。2019年,王某来到墓地进行祭祀时,发现女儿墓地被北京某公司绿化施工夷为平地。王某、齐某认为,北京某公司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北京某公司赔偿财产损失50万元(用于购买墓地)、精神损失费50万元,共计100万元。

北京某公司辩称,绿化施工项目系政府工程,在镇政府交付的施工土地、图纸及现场勘验等均未显示存在王某女儿坟墓的情况,也未发现墓碑、祭祀物品及隆起的明显呈坟墓状的土堆等明显标识。第二,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镇里不允许土葬,未有证据证明涉案施工区域属于房山区民政局批准的公益性公墓,施工现场安葬坟墓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因此,不同意王某、齐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指出墓地所在位置,已经夷为平地,周围栽种了树木。

法院判决认为,坟墓作为安葬死者尸骨的特殊场所,具有特殊的人格象征意义,是死者亲属对其进行祭奠和追思的客观载体和情感依托。坟墓遭到损坏,死者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

本案中,王某女儿幼年夭折,给其家庭造成了严重打击。北京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将王某女儿坟墓毁损,导致了王某、齐某再次遭受严重的精神痛苦,故有权要求北京某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法院结合被告公司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及本地区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为10万元;因王某女儿坟墓被毁,需要重新选择墓地安葬,遵照当地殡葬管理规定并崇尚节俭的优良传统,法院酌定为1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某公司赔偿王某、齐某安葬女儿费用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驳回王某、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二:

在他人坟墓上盖塑料大棚 违反风俗习惯被判拆除

陈某父亲、母亲先后于1970年、1971年去世,并合葬于房山某村东地块。2012年,同村的王某承包了墓地所在的土地。2020年,王某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陈某父母的墓地三面建墙并用大棚遮住。

陈某认为,因被告王某未经同意在其父母墓地上建墙、盖棚,致使不能为父母扫墓也不能正常维护墓地,给陈某精神带来极大伤害。因此,陈某要求王某立即将建在其父母墓地方圆3米内的建筑物(包括坟墓三面围墙、上面的钢结构、丝网、塑料布、地梁、排水管)清除,并为扫墓及维护墓地提供便利。

庭审中,王某辩称,钢丝与塑料布不是新安装的,而是2016年装大棚的时候就有,并为陈某祭奠留了门口,不会影响祭奠。钢丝、塑料布和大棚是一体的,如果拆除将失去大棚的整体功能,无法实现棚内保温,无法生产。

法院判决认为,原告陈某双亲的坟墓在涉案土地上已建造多年,王某承包涉案土地时应当知晓,在开发使用该土地时应尊重历史和现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事先与陈某进行沟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因王某未经陈某的同意,擅自在陈某双亲坟墓上搭建钢丝、丝网和塑料布,行为显然不妥,会对陈某祭奠双亲造成妨碍,因此,陈某要求拆除坟墓上方的钢丝、丝网和塑料布等,应当予以支持,同时被告王某今后应禁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关于陈某主张要求拆除三面墙、地梁和排水管,鉴于王某建造涉案大棚时为坟墓的四周预留了相应的空间,对陈某祭奠双亲不构成妨害。陈某要求拆除,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将搭建在陈某双亲坟墓上方的钢丝、丝网和塑料布等全部予以清除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

弟弟将母亲骨灰放置家中 哥哥起诉安葬获支持

梁大哥与梁小弟的母亲去世后,梁大哥将母亲的遗体进行火化,并将骨灰进行安葬。后梁小弟将母亲的骨灰从坟墓中挖掘出,并将骨灰放置其家中。梁大哥认为,梁小弟作为自己的亲弟弟将母亲骨灰挖出,毁坏坟墓等,并用母亲的骨灰威胁他人,违背公序良俗,对自己的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梁小弟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归还母亲骨灰以尽快二次下葬入土为安。

梁小弟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梁大哥没有告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对此才去拦截灵车;而且将母亲的骨灰取出后一直存放在家中,是母亲生前的遗愿,梁大哥可以随时到自己家中祭拜。

法院判决认为,骨灰及按照社会公序良俗对骨灰予以安葬的坟墓系死者亲属用于纪念、祭祀等所需要的特殊物。这些物与死者的亲属精神利益息息相关,对死者的亲属有着特殊的纪念价值,应认定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

本案中,被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毁损原有安葬母亲骨灰的坟墓并将骨灰取出,以其母亲的骨灰威胁原告,对原告的精神造成严重损害,原告作为死者的亲属起诉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给付精神损失费,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就精神损失费数额,法院认为作为亲属理应共同、妥善维护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骨灰、坟墓,予以共同纪念、祭祀、缅怀死者,然本案的被告违背公序良俗,对该些物品不予尊重,对原告的精神伤害程度大,故法院酌情确定数额为5000元。

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其母亲的骨灰以尽快下葬,法院认为被告将其母亲的骨灰放置家中不予安葬,违背公序良俗,且其他近亲属均同意将母亲的骨灰给原告予以安葬,故原告要求被告将母亲的骨灰归还,予以二次安葬,合情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梁小弟向梁大哥赔礼道歉,给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将母亲的骨灰归还梁大哥,予以二次安葬。被告梁小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二、对坟墓损害赔偿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对坟墓损害赔偿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

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坟地占地赔偿问题

坟的拆迁补偿标准为:

每座补偿5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四、关于坟地占地赔偿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坟的拆迁补偿标准为:

每座补偿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五、对坟墓损害赔偿纠纷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对坟墓损害赔偿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

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对坟墓损害赔偿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一)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立案,然后认为被告以原告家的祖坟压着其祖坟为由,将原告家的祖坟挖开并将棺木迁至附近的行为有悖于社会公道,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告的行为已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故应赔偿原告修理祖坟所需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二)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立案,然后认为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原则,被告人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原则。

应承担相应的后果,故应将原告家祖坟恢复原状,但认为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三)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立案,然后认为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应依法赔偿。

故判决由被告向原告用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重新安埋坟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村拆迁坟墓平地怎么补偿

2、农村拆迁坟墓平地归谁所有

3、农村拆迁坟墓平地补偿标准

4、农村拆迁坟墓怎么办

5、农村坟地拆迁补偿

6、农村坟墓拆迁补偿

7、拆迁坟地补偿

8、拆迁坟墓补偿

9、2019年农村坟墓拆迁补偿标准

10、坟地拆迁国家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坟墓平地,女儿坟墓被绿化施工夷为平地,父母起诉索赔,法院这样判”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坟墓平地,对坟墓损害赔偿纠纷该如何处理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拆迁坟墓平地,女儿坟墓被绿化施工夷为平地,父母起诉索赔,法院这样判/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6年01月0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6年01月0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6年01月0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6年01月0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6年01月0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6年01月0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1月0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26年01月06日
农村坟墓拆迁,坟墓拆迁国家标准

26年01月06日
涉及烈士坟墓拆迁赔偿,坟墓破坏赔偿标准文件

26年01月06日
坟地拆迁赔偿,坟墓破坏赔偿标准文件,坟墓拆迁的相关规定

26年01月06日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坟墓罪,农村私建坟墓向哪个部门举报

26年01月06日
集体土地上的坟墓迁移,国家关于迁坟的法律规定最新

26年01月06日
征地拆迁政策墓穴,国家占地需迁坟补偿标准2025规定最新

26年01月06日
长坟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占坟赔偿标准

26年01月06日
中国法律 搬迁补偿 顺序,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26年01月06日
墓地拆迁的赔偿,坟墓破坏赔偿标准文件

26年01月06日
坟墓拆迁的赔偿标准,坟墓拆迁国家标准

26年01月06日
农村拆迁坟墓平地,女儿坟墓被绿化施工夷为平地,父母起诉索赔,法院这样判

26年01月06日
夷为平地拆迁补偿,楼栋拆迁一家不配合 整栋楼拿不到奖励 可否起诉

26年01月0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