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我们村要拆迁了,老百姓作为被拆迁人有哪些知情权

咨询
郭培律师

郭培律师

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 婚姻家事 房产纠纷

律师执业前,从事工程类工作近10年时间,十分熟悉建设工程类合同及相关流程,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务经验。

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我们村要拆迁了,老百姓作为被拆迁人有哪些知情权

一、我们村要拆迁了,老百姓作为被拆迁人有哪些知情权

我们村要拆迁了,老百姓作为被拆迁人有哪些知情权。

二、征地拆迁中,村委会无权做哪些事?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调查结果确认权土地现状及附属物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征地、征地补偿标准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对是否同意征地、征地补偿标准等事项进行听证;

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5、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6、对补偿标准争议权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7、获得补偿安置及社会保障权利有权按照征地批复及安置补偿标准获得土地补偿费、人口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用及社会保险;

8、拒绝履行政令权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9、恢复耕种权土地征收批复后二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10、违法举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相关的征地应及时的进行公告,我国的村民对这类补偿出现异议时,可以向征收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行政抗议。

我国的行政机关对这类征收土地进行重新的评测和相关的经济核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征地影响。

一、征地补偿的过程是什么?

1.张贴征地告知。

其实开始就是“计划征地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

征地范围,面积,用途;

补偿方法和标准;

安置计划。

2,现状调查和确认,确定区域和附件等。

一般情况下,这一环节主要是测量土地面积、房屋面积,核查地面上的青苗、附着物等,当然,必须是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

3.召开听证会,征求农民的意见:

县级自然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就公告内容征求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有分歧协调进行解决。

并应当时通知申请听证的权利。

如果村民要求听证会,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及时举行听证会。

4.组织,审查和报告征地材料。

县级自然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地调查结果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计划,以及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制定计划。

农地改造,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和土地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报告规范(简称:

一书四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初审后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走法定程序。

5.征地审批。

获得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征地公告张贴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6.土地征用公告。

建议被征收人收到征收通知后,必须掌握相关的及时性和程序,防止以后打官司被动。

7.办理赔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凡是与被征收土地有关系的,都应当在公告之日内,必须将土地所有权证书交到在公告指定的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他们具体负责处理土地补偿登记等问题。

8,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方案和安置方案。

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征地计划进一步核实土地所有者,权利人和地上附着物,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镇)和村庄应当宣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获得土地的农民的意见。

9.进行听证。

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规定,为维护被征收农民的切身利益,凡是牵涉到的单位和个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者要求有关单位举行听证会的,应当自计划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0.土地征用和土地交付的实施。

如果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计划确定的相关补偿费未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移交土地。

三、面对征地拆迁 老百姓手里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

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手上有的权利有:

1、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权;

2、征地补偿标准的知情权;

3、征地听证会的参与权;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四、被拆迁人的哪些权利易受忽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

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析说明]

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相对于拆迁人和行政管理机关,被拆迁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其权利容易受到侵犯。

具体而言,被拆迁人的下列权利易受到侵犯:

(1)对建设规划和拆迁许可的知情权和申请听证权。

(2)对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权。

(3)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择权。

(4)对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或裁决的申请复议权。

一、房屋搬迁补偿款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内容: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等于合法拥有房产的评估价格加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价格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价款的方式对房屋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估价补偿是拆迁人愿意采取的一种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24条、第25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五、拆迁时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调查结果确认权土地现状及附属物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征地、征地补偿标准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对是否同意征地、征地补偿标准等事项进行听证;

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5、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6、对补偿标准争议权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7、获得补偿安置及社会保障权利有权按照征地批复及安置补偿标准获得土地补偿费、人口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用及社会保险;

8、拒绝履行政令权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9、恢复耕种权土地征收批复后二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10、违法举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相关的征地应及时的进行公告,我国的村民对这类补偿出现异议时,可以向征收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行政抗议。

我国的行政机关对这类征收土地进行重新的评测和相关的经济核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征地影响。

一、征地补偿的过程是什么?

1.张贴征地告知。

其实开始就是“计划征地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

征地范围,面积,用途;

补偿方法和标准;

安置计划。

2,现状调查和确认,确定区域和附件等。

一般情况下,这一环节主要是测量土地面积、房屋面积,核查地面上的青苗、附着物等,当然,必须是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

3.召开听证会,征求农民的意见:

县级自然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就公告内容征求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有分歧协调进行解决。

并应当时通知申请听证的权利。

如果村民要求听证会,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及时举行听证会。

4.组织,审查和报告征地材料。

县级自然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地调查结果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计划,以及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制定计划。

农地改造,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和土地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报告规范(简称:

一书四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初审后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走法定程序。

5.征地审批。

获得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征地公告张贴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6.土地征用公告。

建议被征收人收到征收通知后,必须掌握相关的及时性和程序,防止以后打官司被动。

7.办理赔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凡是与被征收土地有关系的,都应当在公告之日内,必须将土地所有权证书交到在公告指定的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他们具体负责处理土地补偿登记等问题。

8,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方案和安置方案。

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征地计划进一步核实土地所有者,权利人和地上附着物,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镇)和村庄应当宣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获得土地的农民的意见。

9.进行听证。

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规定,为维护被征收农民的切身利益,凡是牵涉到的单位和个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者要求有关单位举行听证会的,应当自计划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0.土地征用和土地交付的实施。

如果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计划确定的相关补偿费未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移交土地。

六、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手里有哪些权利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无行政管理权力,但是在拆迁中,很多村委会会越俎代庖的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成为征收拆迁的中坚力量,今天晏清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征收拆迁中的哪些事情其实是村委会无权做的。

首先,村委会无权进行土地征收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需要由国务院批准。

其他的土地征收需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也就是说只有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如果各位被拆迁人发现《征地公告》、《征收决定》上公章为村委会的印章,那么一定要警惕起来,因为这个征收行为是违法的,村委会虽然可以在征收中起辅助作用,但其绝对无权进行土地征收。

其次,村委会无权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建在国有土地上,那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主体应当是规划部门,若违建位于集体土地上,那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主体应当是乡镇人民政府,无论何种情况村委会都无权作出《限拆决定》。

再次,村委会无权强拆房屋

合法房屋的强拆必须经过司法程序,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法院能够决定对合法房屋进行强拆,而违法房屋的强拆也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所以村委会是无权强拆房屋的。

最后,村委会无权代替村民签订补偿协议

只有村民给予村委会授权,委托村委会与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村委会才有权代替村民签订补偿协议。

没有授权村委会签约的村民,村委会无权代理其签订补偿协议。

《村委会组织法》中规定了: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村委会不经授权直接代替村民签订补偿协议,侵害了村民合法权益,那么村民就可以通过诉讼撤销协议。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最新

2、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公告

3、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名单

4、湖南哪里拆迁

5、湖南征地拆迁

6、湖南山地征收补偿标准

7、2021湖南征地拆迁最新政策

8、湖南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9、湖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10、湖南省最新拆迁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我们村要拆迁了,老百姓作为被拆迁人有哪些知情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拆迁时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湖南山区拆迁计划公示,我们村要拆迁了,老百姓作为被拆迁人有哪些知情权/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使用知情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村民有知情权吗

26年01月08日
房屋被征收知情权怎么办,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释义

26年01月08日
拆迁房知情权时效,塔下程村拆迁最新政策

26年01月08日
集体土地有知情权吗,依据民法典规定村民有知情权吗

26年01月08日
房子拆迁知情权,跟拆迁方一直谈不拢最后怎么办

26年01月08日
永久性占地被征收者有没有知情权,永久征用土地

26年01月08日
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听证权被侵犯,如何维权,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26年01月08日
征收决定作出前,被征收人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吗

26年01月08日
段园莉律师:拆迁户知情权,拆迁会提前知道消息吗

26年01月08日
新里虹口拆迁公告公示,以案说法:合伙纠纷涉诉之合伙人的知情权

26年01月08日
湖南拆迁户失踪,为了拆迁失踪十几年没有消户有补偿

26年01月08日
湖南怀化拆迁政策,全国拆迁回收土地省市县试点有哪些

26年01月08日
湖南哪套房子拆迁好,一套房子2个户口本拆迁怎么办

26年01月08日
湖南拆迁政策解读全文,住建部2025年拆迁最新政策文件解读

26年01月08日
湖南拆迁房怎么卖的好呢,买拆迁户的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26年01月08日
湖南农村拆迁补偿文件,中央一号文件2025土地政策

26年01月08日
湖南集体土地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第一批试点和第二批试点分别什么时候 有哪些地方入选

26年01月08日
湖南湘潭拆迁怎么补偿,2020年湘潭拆迁

26年01月08日
2021大拆迁名单湖南,关于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榆政办函 2021 168号

26年01月08日
湖南老房子拆迁补偿,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6年01月08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8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8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8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8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8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8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8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