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与官斗
“王律师这官司打不胜,一个小老百姓怎能敌过那么多领导,这是拿鸡蛋碰石头。这个官司必输不能打了!”
您能想象这是前一天与律师签了委托合同并交了全额律师费的委托人说的话吗?只因为这位于大娘接了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的一通电话。这代表着大多数维权老百姓“民不与官斗”的心理特征。
人有千张脸,问题呈多面。在浙江金华案件咨询之行中,我们见到了老百姓征拆维权的不同心理。
病入膏肓才看病
“杨主任,我的房子被拆了,征拆方只肯给我30万,我少拿了三套房。”
“您怎么才想起来找律师啊,现在安置补偿协议已经签了,再推翻难度有大多您知道吗?!”
这是浙江金华陈老先生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在明主任案件咨询过程中的对话,他代表了很多征拆维权老百姓“有病拖到病入膏肓才就医”的又一心理特征。
妄想花小钱看大病
“陈律师,您的律师费定的太高了,我们老百姓哪儿有那么多钱啊,而且那个律所可比您的定价低好多哈!”
“且不说律师的学习投入、时间成本、业务能力和经验,您会放心找个赤脚医生花五百块做一场换肝脏手术吗?!就您的征收补偿额度能达到500多万,您这么大的案件找个费用低的律师您能放心吗?!”
一分钱,一分货。律师面对咨询时的报价明明已经是良心价了,可有些维权者想的不是自己征拆的案件是多么“巨大的蛋糕”,想的不是律师的业务水准,而总想以菜市场砍价的方式实现“白菜价博人参”。最终要么是吓退业界有担当的律师,要么就会遇到下面说的“混子”。
病急乱投医
“杨主任,陈丽芳律师比我之前委托其他所的律师好得不是一星半点,那些律师不谈案情,不分析脉络,只是想用各种套路让我签合同,我花了好多钱,还没成效。”咨询的x先生如是说。
这反映了征拆律师行业的良莠不齐,也看得出有些征拆维权老百姓虽有维权热情,但缺乏辨别律师素质的能力,导致病急乱投医,既花了冤枉钱,又耽误了维权良机。
在明律师以办过的千万件案件提醒广大征拆维权者:
第一,面对征拆,要有维权到底的决心。
只有您坚定的维权意志与律师的过硬素质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点石成金的维权成效。
第二,面对征拆,维权要趁早。
不要等,不要拖,更不能坐等天上掉馅儿饼。有些老百姓信访不信法,面对征拆案件先做的不是依法维权,而是希冀通过各种上访找“青天大老爷”为其做主,解决问题。须知法律给予的维权救济途径是有期限的,有些权利不及时用就过期了。更直白点,信访啥时候去都行,法律救济可不会一直等您的。
第三,面对征拆,维权时心里要算一本明白账。
法律维权必然伴随着成本投入,需要您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如果您请了一个责任感强,且业务能力过硬的维权律师,那么就是律师用您维权成效“大蛋糕”的一小块促成了“大蛋糕”的落袋为安。也就是说,目的与手段、投入与产出要相匹配。
第四,面对征拆,选择维权律师要擦亮眼睛。
很多征拆维权者可能是这辈子第一次找律师,也可能是这辈子最后一次找律师。维权者要想找到性价比最好的律师可以三点来筛选:
1、律师与您交流过程是否关注案件本身。那些一味劝您尽快签合同而案情全不顾的“律师”一定要慎重;
2、律师与您交流过程中是否理性分析案情。那些一味拍胸脯、打包票的律师一定要慎重;
3、律师报价时是否远低于行业平均报价,那些一味以低价走量的律师一定要慎重。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