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是不是意味着要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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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是不是意味着要拆迁,存量土地规划

一、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是不是意味着要拆迁

土地储备滚动计划并不意味着直接要进行拆迁。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土地储备滚动计划的定义与目的:

- 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明确项目区范围,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

- 其目的是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以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2. 土地储备与拆迁的关系:

- 土地储备和拆迁虽有一定联系,但并非直接等同。土地被政府列为土地储备之后,可能会采取拆迁、征收或其他方式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但这取决于具体的项目需求和规划。

- 拆迁是土地储备过程中可能采取的一种手段,但并非必然结果。拆迁的发生需要依据具体的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

3. 拆迁的决策与执行: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 拆迁决策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拆迁前,政府会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并依法给予被拆迁者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本身并不直接意味着要拆迁。拆迁是土地储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环,但具体是否拆迁、何时拆迁以及拆迁的范围和方式,都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规划、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来确定。

二、回收闲置存量土地与新增土地储备的区别

回收闲置存量土地与新增土地储备是土地资源管理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它们在目的、操作方式及效果上均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分析:

1)核心定义与目的

1. 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已被占用但长期未得到有效利用的土地进行回收,旨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更新和经济发展。这一过程通常涉及对闲置土地的清查、评估、回收及再利用。

2. 新增土地储备:指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土地,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以备未来供应建设用地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调控土地市场,稳定土地价格,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新增土地储备通常涉及土地的征收、拆迁、平整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

2)操作方式与流程

1. 回收闲置存量土地:

- 清查:对区域内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查,确定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及权属情况。

- 评估:对闲置土地的价值、利用潜力及再开发成本进行评估。

- 回收:与土地使用者协商,通过补偿、置换等方式回收闲置土地。

- 再利用:对回收的土地进行规划调整,重新安排用途,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

2. 新增土地储备:

- 土地取得:通过征收、购买等方式取得新增土地。

- 前期开发:对土地进行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开发工作,使土地具备出让条件。

- 储备管理:对储备土地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供应土地。

3)效果与影响

1. 回收闲置存量土地:

-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回收再利用闲置土地,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 促进城市更新:回收的土地可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改善城市面貌。

- 增加土地供应:回收的土地可重新安排用途,增加土地市场的供应。

2. 新增土地储备:

- 调控土地市场:通过储备土地的有计划供应,稳定土地市场价格。

- 保障土地供应:新增土地储备为未来建设用地提供有力保障。

- 促进经济发展:新增土地储备可吸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回收闲置存量土地与新增土地储备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各具特色,相辅相成。回收闲置存量土地重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更新;而新增土地储备则侧重于调控土地市场,保障土地供应。两者共同构成了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自然资源部2023年文件关于拿地的规定

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拿地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征收的新规定

1. 定义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这包括军事、外交用地,以及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 提高补偿标准: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

3. 完善征收程序:征收流程包括公告征收方案、听取被征地村民意见、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

2)土地使用政策的新探索

1. 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允许符合条件的的地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

2. 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支持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

3. 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鼓励试点地区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同时,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

3)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1. 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等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2.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

3. 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对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

4)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1. 探索建立沿海、海域、流域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2. 统筹陆海资源管理,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

3. 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下,探索推进海域一级市场开发和二级市场流转,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拿地的规定,主要围绕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土地使用政策的新探索以及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等方面展开,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农民利益,同时严格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四、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评估技术指引

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评估技术指引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及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这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这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基础部分。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 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 开发间接费用,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对于存量房,即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这包括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扣除项目。例如,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上述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存量房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评估技术指引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扣除项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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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回收闲置存量土地与新增土地储备的区别,自然资源部2023年文件关于拿地的规定

内容审核:刘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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