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所”)成立于2012年。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行政法领域,以构建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为发展目标,牢固树立“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高度重视案件服务质量,全力为被拆迁人提供从条款磋商到协议执行的全链条法律服务。
目前,在明所拥有100余位执业律师,现有的20多个各具特色的律师团队均由执业达10年以上的督导律师领导。律所代理的征地拆迁类案件已超2万余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已成为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型律所。
在明所始终坚持“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在明精神,在现有的规模与业绩上,继续在征地拆迁与行政法领域深耕细作,致力成为“被拆迁人利益的捍卫者”“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行政法律争议解决的引领者”。
在明律所影响力案件
山东省济南市赵某安置补偿纠纷案——“外嫁女”及其子女安置补偿经典案例
在山东省济南市某区小张村出生的赵女士,户籍一直登记在该村,并未因结婚与离婚而变动户籍。儿子刘某出生后户口随其落户于小张村。2018年8月,小张村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赵女士与刘某均被认定为小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义务。
2018年3月份,小张村被纳入征收范围。但令人奇怪的是,村委会制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细表》并不包含赵女士母子二人。房屋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的回河街道办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后,以“赵女士与刘某不属于小张村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补偿安置方案相关规定”为由,认定“外嫁女”赵女士与刘某不享有小张村的补偿安置权益。
在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能够证实符合“外嫁女”及其子女享有村民安置补偿待遇的证据,即户籍在娘家村集体、在娘家村集体生产生活、在娘家村集体之外没有分得土地等,以此证明作为房屋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的回河街道办侵犯了赵女士及刘某的征收补偿安置权益。
最终,在明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街道办补偿赵女士及其儿子刘某各4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安置房。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行政机关在处理“外嫁女”及其子女的安置补偿问题时,不能单纯以婚姻或者户籍情况作为是否给予安置补偿的条件,而是在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同时作区分处理,以其基本居住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作为衡量和判断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法院最终判决赵某母子共获得80平米安置房的行为在征收拆迁领域实属罕见,此判决给以后相关案例的裁判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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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