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申请,这么简单,你真的会吗?一不留神就成了咨询!

咨询

拆迁!拆迁!

有人问我,你一天到晚说拆迁,不烦吗?

不烦!违法拆迁,为老百姓维权,这件事,我天天做,还越做越坚定。

法治国家,这年头,干什么都得合法啊。

拆迁这么大事儿,更得合法!

犯不得半点儿马虎。

偏偏就有些拆迁方知法犯法,在拆迁中用各种手段欺负咱老百姓。

那我们的任务就是为老百姓服务,为老百姓维权,尽最大努力让老百姓拿回应得的补偿。

整个拆迁过程,无论走到哪步,说白了就两个字。

合法!

那在很多涉嫌违法拆迁的案件中,都需要合法性调查。合法性调查,就是要对各种拆迁文件进行调查,弄清楚拆迁程序、补偿标准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拆迁文件是干吗用的?】

既然要对拆迁文件调查,那我们得搞清楚什么是拆迁文件,拆迁文件有什么用。简单来说,拆迁文件一般包括政府对这个地方即将要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安置标准、拆迁程序等,文件数量很多。

有了这些拆迁文件,才能证明拆迁工作有了依据,你才能继续实施拆迁。而被拆迁人,也就是咱们老百姓,看了拆迁文件,才能知道我的房子为什么要拆迁,拆迁后自己大概能够拿到多少钱补偿。拆了我的房子之后,究竟是富了还是越拆越穷,咱们老百姓心里起码有了个明白的认识。

【没有拆迁文件?】

要征地拆迁了,相关拆迁文件是必须要有的。拆迁文件一般都是拆迁方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或者直接发给被拆迁户。

但现实情况,很多都是马上都要拆迁了,什么文件都没看见,老百姓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子事,不知道自己的房为什么要拆,也不知道谁要拆自己的房。

拆迁方拿着一份补偿协议过来就要老百姓签字,老百姓更不知道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有什么依据。

很多人稀里糊涂的就签了。当然,也有不少人懂得一些基本常识,在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前,就是不签协议。

老百姓根本无法了解拆迁的真实情况,拆迁方的这种做法,不得不让人怀疑拆迁到底合不合法。

拆迁合不合法要有充分的证据。拆迁方不告诉咱们,为了搞清楚状况,那这时候咱们就得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咱们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与拆迁还有补偿安置相关的文件。这是咱们的权利。

【申请信息公开的结果】

怎么申请信息公开?

说简单点,就是先写好信息公开申请表,将申请表邮寄给相关部门就行了。他们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给答复。情况复杂的,还会延期。

那么,在信息公开申请后,咱们就会面临着三个结果。

第一、相关部门对咱们申请公开的文件内容给予了答复,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第二、石沉大海,根本没信儿,这种情况其实也算常见。

第三、相关部门答复说,申请不合要求,无法给予回复。

这第三个结果中,有一种情况就是,看似是申请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咨询。

前两个结果大家都好理解。我就重点说说第三种,咱们本意是申请信息公开,但内容、方式不对,却成了咨询,这样我们就会得不到想要的信息。

【信息公开必须答复,咨询可以不回!】

要解释清楚这种情况,还得结合案例来说,正好最高院就审理过这样的案例。

老王的房屋面临拆迁,征收方拿出了补偿安置方案,但没有对应的审批文件。老王不确定这份儿补偿安置方案是不是征收方私自制作的,有没有得到了上级行政部门的批准。

老王就想通过信息公开,来对这个补偿安置方案确认一下。他向上级部门申请的内容是:请求行政机关确认该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已经得到批准。要注意的是,老王并没有要求相关部门公开具体的文件。

相关部门后来给出了这样的答复: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公开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不能要求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信息,或要求另搜集有关信息。

什么意思?这实际上就是说,行政机关只是现有文件的搬运工,你让它做其它事是不行的。

老王对这个答复当然不满意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你直接回答一下不就完了,专门书面说这么多,不嫌麻烦吗?!

于是,老王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行政机关的答复不合法,应当按申请内容答复。但一二审法院都直接驳回了老王的起诉。老王最后到了最高院申请再审。

最高院最后一句话给出了最终判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名,请求解答相关疑问,属于向政府提出咨询的行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白话说,老王实际提出的是咨询,并不是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的答复没毛病,对于你的咨询,我可以答复也可以不答复,不是强制要求,不答复也不会实际影响你的权利。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影响权利的行政行为并不能对其提起行政诉讼,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句话简单明了,就是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不公开就侵犯了申请人的权利。而咨询就不一样了,不影响咨询人的权利。

因此,行政机关不给公开信息公开申请的话,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咨询是不能诉讼的。

怎么样,信息公开看着很简单吧,写一份申请表就行了,但你写的内容、方式不规范,就变成了咨询,这样你就得不到想要的信息了,白费时间和精力。

所以,我还是建议您要是遇到想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还是先找专业律师问问吧。

没有人应该成为一座孤岛。

这或许,就是我们每天再见的意义。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信息公开申请,这么简单,你真的会吗?一不留神就成了咨询!/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5年08月1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5年08月1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5年08月1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5年08月1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8月1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5年08月14日
拆迁方让签空白协议,能签吗?

25年08月14日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意味着什么?

25年08月14日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强拆队进门时,能动手拦吗?会不会被抓?

25年08月14日
总听说司法强拆,合法的强拆到底长什么样?

25年08月14日
房子已经被强拆了,接下来 60 天该做什么?

25年08月14日
房子被强拆时报警有用吗?警察不管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25年08月14日
信息公开申请,这么简单,你真的会吗?一不留神就成了咨询!

25年08月1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1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1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1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1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1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1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