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优秀的专门拆迁律师应该有以下几个特质:
1、能够多角度考虑问题
征地拆迁律师应该不仅仅需要具备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人文素养,审视问题的多重相互关系,从多个角度为被拆迁人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在被拆迁人前来咨询的时候,专业拆迁律师需要从多个角度分析,针对不同被拆迁人的情况给出具体的方案和具备实施价值的建议。当被拆迁人向拆迁律师提出一个问题的时候,拆迁律师可以关注到整个面,为被拆迁人带来更为全面的分析。
2、深入分析问题
优秀的拆迁律师应该是在为被拆迁人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快速关注到重点,抛开现象看本质,直击痛点,深入理解被拆迁人的需求。不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解决,律师的介入并不是把征收方和被拆迁人的关系搞僵,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而是,在止损的情况下,找到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平衡点。
3、综合维度解决问题
很多法律问题,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多时候还要系统考量、全面审视案件背景与各个相关元素,才能确保所解决的问题达到最佳的效果。优秀的专门拆迁律师应该通过拆迁纠纷产生的背景找到对应的解决方案,再分析其中的法律责任、利害关系,最后完善整个纠纷解决方案,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事情发展,帮助被拆迁人合理维权。
职位:督导律师
主要执业方向为行政诉讼、征地拆迁、刑事辩护以及重大民商事合同纠纷。全国各地,代理数百起征地拆迁和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拆迁行政诉讼和刑事辩护实务经验。
成功案例
历史无证房屋并非当然为违法建筑案件——桂林市某村村民黄某与当地自然资源局撤销行政处罚纠纷案。黄某1997年在村内建有一套房屋用于自住兼出租,当时未办理任何批建手续,该房屋被纳入某征地拆迁范围后,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不给补偿。不久后当地自然资源局向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房屋为违建并要求3日拆除,王金龙律师和团队陈福文律师代理后立即提起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诉讼,一审毫无悬念的败诉了,随即上诉到桂林市中院。王金龙律师提出:1、案涉房屋建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并且其没有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违反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不属于法定必须拆除情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于2008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之原则,不能适用颁布后的法律对于已经建成的房屋进行规范。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四)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上按照宅基地用途认定。对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合法取得但没有规划条件的宅基地上建农房,属于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设的,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4、案涉房屋已被纳入征收范围内,被告有“以拆违代替拆迁”之嫌。最终,桂林中院采纳了王金龙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同时判决撤销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值得注意的是:桂林中院的判决书直接指出,案涉房屋既已纳入征收范围内,就应该按照安置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该案例被“中律评杯”年度法律服务案例评选活动评选为“2020年度十大征地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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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