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以拆违代拆迁”类案件持续增多,被征收人需要的是一个经实践总结能够普遍适用的合理维权步骤,从而做到遇事不慌,泰然处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律师团队代理的这起案件,极具典型性和参考价值。
【案情简介:3000平米厂房成“违建”?】
1999年,王某与某村办企业签订《承包合同书》,约定租赁土地6亩,用于生产经营。后王某在所租用土地上建造房屋。2003年,由于原有生产车间和办公区不够用,经村委会同意,王某又扩建了生产车间、生活区、办公区,至此,当事人所建造房屋近3000平方米。
因某区域环境综合提升项目,镇政府需拆迁王某所建造的房屋。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未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2017年5月,镇政府张贴《限期拆除通知书》称,王某的房屋属违法建设,限其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同年6月,镇政府又向王某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称决定于两日后对其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王某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律师团队,寻求专业的帮助。
【律师代理:以复议促沟通】
马丽芬律师团队接办此案后,首先向镇政府、村委会发送法律建议函,告知各单位当事人属合法用地,在未经规划部门依法认定之前,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均无权认定其房屋为违建,“以拆违代拆迁”更是不符合依法拆迁的原则精神,同时表明立场:当事人愿在合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协商来解决问题。
接着,代理律师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意图得知涉案项目的具体规划情况,向国土部门查询涉案地块的土地性质及类别,为下一步对方可能提起的用地手续问题做好准备。考虑到万一拆迁行为发生,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代理律师还向当地公安部门提起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
此案的关键点在于镇政府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根据当事人的表述,镇政府仅向其下发评估报告后,直接作出了上述两份文书,律师当即决定,针对这两份文书,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
紧接着,区政府通知双方集中了解情况、谈判协商,律师提出以下几点:当事人属于合法用地合法建房,涉案土地是当事人合法承租的,涉案房屋是当事人经过村里审批建造的,多次建造过程中没有任何单位制止,且涉案房屋是在当事人所承租土地范围内建设,没有影响城市规划,也没有影响到市容市貌,不符合某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所列必须拆除的情形。况且,当事人房屋建成于2003年,而《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施行,某市《城乡规划条例》于2009年施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不应当适用该法来进行行政处罚。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强制拆除决定书》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调查清楚涉案土地的情况,也没有查清涉案建筑的四至范围、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等基本事实情况。再次,镇政府作出的上述两份文书直接认定涉案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程序不合法,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也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属于滥用职权介入拆迁的违法行政行为。而镇政府却未在协商中作出任何回应。
此后,镇政府多次找王某协商,仍然称其房屋为违法建设,而复议机关却迟迟未作出复议决定。2个月过去了,复议机关因案情复杂作出延期决定通知书。对方越来越紧的攻势使王某有些心里发慌,担心房屋被拆迁,律师对当前情形作了分析:谈判时镇政府没有任何表述,且未提交任何证据,区政府又将复议申请作了延期,故通知书及决定书被撤销的可能性极大。
2017年9月,区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认为镇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撤销其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王某的厂房遭拆迁的威胁被彻底解除,协商谈判也由此转入了对委托人有利的新阶段。
【律师说法】
违法建设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建,拆迁和拆除违建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没有权力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建,即使认定也应遵循《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房屋建筑被认定为违建,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还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应当限期改正,而不是直接予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在收到限拆决定之类的文书时,一定要抓住时机进行复议或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政府通常不会对房屋采取行政拆迁,这可以为当事人赢得宝贵的谈判时间。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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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