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不摸底不安置,中央一号文件对历史遗留农村无证房屋的确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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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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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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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一号文件对历史遗留农村无证房屋的确权政策

中央一号文件虽未直接规定历史遗留农村无证房屋的确权政策,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可明确以下确权原则与流程:

一、确权原则

1. 合法性认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对无证房屋需调查其建造时间、用途、是否符合当时规划等,以认定其合法性。若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及时办证,但符合建房时规定,可认定为合法建筑。

2. 分类处理:根据房屋建造时间、用途等分类处理。例如,以重要政策时间节点为界,区分不同时间段建造的房屋;同时区分住宅、经营性用途等,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确权流程

1. 核实建房合法性:

- 确认房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否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

- 核查是否遵循“一户一宅”原则,面积是否超标。

2. 准备确权材料:

- 提供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材料(如宅基地审批表、土地使用证明等)、房屋建设证明材料(如施工图纸、合同等)。

3. 提出申请并审核:

- 向村委会提交确权申请,经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发证。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未经审批或超面积建设: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政策,可能要求补缴费用、完善手续后给予确权,或对严重违规行为不予确权。

- 存在争议:依据《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2005年版)》第八条,对于存在产权或使用权争议的房屋,应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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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关于空心村治理的政策规定

国家关于空心村治理的政策规定主要聚焦于空心房的拆除、补偿及土地利用等方面。以下是对相关政策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空心房的定义与治理目标

1. 空心房定义:空心房通常指农村中长期无人居住、未修缮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以及闲置的附属用房。

2. 治理目标: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乡村规划,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空心房拆除的法律依据与程序

1. 法律依据:空心房的拆除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 拆除程序:

- 调查摸底与公示:对空心房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 申领许可证与通告: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拆迁通告。

- 沟通同意: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同意;无主或无法联系到主人的房屋,需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 实施拆除与清理:由专业队伍实施拆除,并及时清理现场建筑垃圾。

三、补偿与安置政策

1. 补偿标准:根据房屋面积、结构等因素给予货币补偿,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同时,也可能提供房屋置换等补偿方式。

2. 安置政策: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在拆除空心房后可优先选址建设新房。户口不在本地但继承祖房的农户,拆除后也可根据规划重建新房。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空心房:采取保护修缮措施,传承乡村历史文化。

2. 产权纠纷的空心房:先由相关部门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明确产权归属后再处理。

3. 危房处理:对于达到危房标准的空心房,依据相关危房改造和拆迁政策进行处理,包括拆除或修缮,并给予相应补偿。

三、五典坡村拆迁安置方案

五典坡村的拆迁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拆迁补偿

1. 房屋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具体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2)拆迁流程

1. 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相关工程,并进行公告。

2. 入户调查评估:拆迁人需办理相关手续和文件,之后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拍照记录。

3. 内业计算:评估公司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得出初步评估价格。

4. 制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和拆迁补偿方案。

5. 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人携带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相关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

6. 发布拆迁公告:声明拆迁行为即将开始,并公开张贴拆迁许可证。

7. 出具并送达正式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为每一个被拆迁人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并送达给被拆迁人。

3)安置房申请流程

1. 申请登记:安置房申请购买人需带齐所需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

2. 调查摸底:街道办事处核验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造册。

3. 资格初审与辖区公示:区房改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名单。

4. 集中审核与审核发证:市房管局对申请人进行最后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发安置房准购证。

请注意,上述方案可能因地区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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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家关于空心村治理的政策规定,五典坡村拆迁安置方案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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