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国土资源部对养殖用地的新规定综合解读
结论前置:国土资源部对养殖用地的新规定主要涉及用地性质、审批流程、环保要求及禁养区管理等方面,旨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
一、用地性质与分类
- 设施农用地:养殖用地被明确归类为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如畜禽舍、养殖池)和附属设施用地(如饲料储存、疫病防控设施)。此类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性质,不属于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因此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基本农田限制: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养殖,若涉及少量且难以避让,需补划并确保符合规划。
二、用地审批与备案
- 简化审批流程: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或个人兴办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 备案程序:养殖场需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并向乡镇政府提交设施建设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材料,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
三、环保要求与禁养区管理
- 环保要求: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如沼气池、化粪池等,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同时,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确保养殖环境卫生和安全。
- 禁养区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敏感区域被划定为禁养区,原则上禁止养殖活动。已存在的养殖场需拆迁,相关部门将严查违规养殖行为。
国土资源部关于养殖用地的规定主要涉及用地性质、审批流程、环保要求及禁养区管理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用地性质与分类
1. 设施农用地:养殖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如畜禽舍、饲养场)和附属设施用地(如饲料储存、疫病防控设施)。此类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性质,不属于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
2. 基本农田使用: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养殖,若涉及少量且难以避让,需补划并确保符合规划。
二、用地审批与备案
1. 审批流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或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兴办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2. 备案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设施建设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材料,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
三、环保要求
1. 环境影响评价:达到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2. 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如沼气池、化粪池等,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禁养区规定
1. 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敏感区域。
2. 管理措施:禁养区内原则上禁止养殖活动,已存在的养殖场需拆迁。相关部门将严查违规养殖行为,并强制拆除违规养殖场。
环保法对养殖场的规定主要涉及选址、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及环境监管等多个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一、选址与规划
1. 选址要求:养殖场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选择地势较高、排水良好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区域建设。
2. 区域规划: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养殖场需遵守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规定。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限养区内对养殖规模、方式有限制,适养区内也需符合环保等相关规定。
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
1. 废水处理:养殖场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如厌氧发酵、好氧处理等工艺,确保处理后污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排放或综合利用。
2. 废气处理:采取合理通风、安装除臭设备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 噪声控制:噪声排放需遵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取降噪措施,如安装消声器、设置隔音罩等。
三、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1. 粪便处理:建设防渗漏、防雨淋、防溢流的粪便贮存设施,鼓励采用粪便堆肥处理,转化为有机肥料,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2. 病死畜禽处理: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焚烧、化制、深埋等,且深埋需符合严格选址和操作要求。
四、环境监管与执法
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对于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农村养殖用地的规定主要涉及用地性质、审批流程、环保要求及禁养区管理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1)用地性质及分类管理1. 设施农用地:养殖用地通常属于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如畜禽舍)、附属设施用地(如饲料储存、疫病防控设施)及配套设施用地。此类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性质,不属于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
2. 基本农田使用: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养殖。若涉及少量且难以避让,需补划并确保符合规划,如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在特定条件下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需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2)用地审批与备案1. 审批流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2. 备案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设施建设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材料,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
3)环保要求1. 环境影响评价:达到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2. 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如沼气池、化粪池等,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 排污许可与动物防疫: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确保养殖环境卫生和安全。
4)禁养区规定1. 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敏感区域。
2. 管理措施:禁养区内原则上禁止养殖活动,已存在的养殖场需拆迁。相关部门将严查违规养殖行为,并强制拆除违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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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养殖用地文件规定,环保法对养殖场的规定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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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