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还有土地征收补偿吗,户口已迁出 还能领迁出之前的土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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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还有土地征收补偿吗,户口已迁出 还能领迁出之前的土地补偿吗

一、户口已迁出 还能领迁出之前的土地补偿吗

户口已迁出,是否还能领取迁出之前的土地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一般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户口迁出通常意味着失去了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因此一般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

2)可能获得补偿的特殊情况

1.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 即便户口迁出,若在原村集体仍保留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承包地在征地范围内,对于承包地上的附着物(如农作物、果树等)及青苗补偿费,迁出人员有权获得。

2. 拥有合法房屋等不动产:

▷ 若迁出户口人员在原村集体有合法的房屋等不动产,且这些不动产在被征地范围内,房屋未拆除的情况下,因土地征收导致房屋面临拆迁时,该人员有权基于房屋所有权获得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

3.特殊政策或历史遗留问题: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政府特殊政策(如城镇化建设)导致户口统一转为城镇户口,但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相关权益的,仍可领取征地补偿。或者,村集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分配方案中,对户口迁出人员的补偿有明确规定的,也应遵循该规定执行。

3)建议与指导

▷ 由于征地补偿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政策因素,且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二、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有如下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三种法定评估方式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异地安置和回迁安置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三、户口迁出还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

户口迁出后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汤某某、罗某某占有物返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汤某某、罗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原判,改判征地补偿款265866.53元及青苗赔偿款39854.35元,共计305720.88元,由上诉人与汤某某平均分配。

6.上诉人办理了迁户手续,与汤某某共同生活,双方互为家庭成员,一审调取的证明证实汤某某经过一事一议程序,确定汤某某、汤某某、罗某某户土地被征收,政府修建安置点补偿的事实,也证明村委会认可上诉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274.00元,由汤某某、罗某某承担。

✎臧某某、梅河口市曙光镇莲花村村民委员会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臧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分配给原告土地征收补偿款13417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0年被告2调整土地时,以原告出嫁为由将原告的土地收回,原告爱人是河南街五委二组居民,原告户口保留在被告2处,2019年原告得知被告不应当收回自己的承包田,便向二被告提出重新分配承包田申请,经过多次协商,无法达成共识。

案件受理费1492元(减半收取),由臧某某负担,驳回原告臧某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某、谢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刘某某上诉请求:

1.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在原判基础上再继续返还上诉人拆迁补偿款156616.97元。

2.一审诉讼费、保全费、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首先,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五人份额的耕地7.5亩征地的补偿款,应由现今在世的家庭成员四人平均分配,即以每亩补偿15000元计算,原告应分7.5亩征地款的四分之一计28125元。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433元,由上诉人刘某某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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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户口迁出还有土地征收补偿吗怎么办,户口迁出后能否分得土地补偿款

内容投稿:毕思振

内容审核:刘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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