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土地可以更名过户,但需根据土地性质和具体情况遵循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国有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
1.出让土地:
▷可转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如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完成规定比例的投资开发)可以更名过户。
▷ 权利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出让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随之转移。
2. 划拨土地:
▷转让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转让,若需更名过户,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出让手续:经批准后,受让方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
2)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
1. 集体建设用地:
▷流转条件: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等条件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流转和更名过户。
▷ 村民同意:流转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
2. 宅基地:
▷流转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受严格限制,一般仅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流转。
▷ 申请条件: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并经村集体同意。
3. 农用地:
▷ 使用原则: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一般不允许随意更名过户用于非农业建设。
▷ 转换条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等条件下,经过审批程序,农用地可转为建设用地并进行流转和更名过户。
3)通用流程与注意事项
▷ 明确类型:首先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出让、划拨、集体等)。
▷ 了解规定:查询当地政府部门对于该类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 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和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明、转让合同等。
▷ 税费支付:可能需支付一定的税费和费用。
▷ 专业咨询:鉴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的复杂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划拨土地更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原来的土地所得是划拨的,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的价款。
1)划拨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房产证划拨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情况。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转让的,除非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后,在符合相关的管理部门的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和房产过户手续。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2)国有划拨土地是否有拆迁补偿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的时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根据最高法答复山东省高院的函:
划拨土地中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补偿,但是,由于划拨土地在取得使用权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因此,补偿款应当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此可见,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有补偿的。
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
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
3、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
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没有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补偿。
3)有土地证可以贷款吗?
(一)土地抵押贷款时需要具备的条件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二)在土地符合办理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交清土地出让金
2、抵押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3、抵押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4、抵押人持有土地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5、抵押权人持有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
6、属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借款额一般不超过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扣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土地证的更名和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要先把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先进行过户或更名后,再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或更名。 办理土地证相关程序如下: (一)土地登记申请;(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四)注册登记;
(五)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六)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
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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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金交了能更名吗现在,土地转让金是怎么一回事请问是买方出还是卖方缴纳?
内容投稿:唐慧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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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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