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精准掌握全国各地的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近10年来的执业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和征收拆迁领域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店面拆迁碰到合同到期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终止以及拆迁补偿的权益分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租赁合同到期后的法律效果
1. 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这意味着,当店面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自然终止,承租人需将店面交还出租人。
2. 权益分配:合同到期后,若店面面临拆迁,由于承租人对店面的使用权已经终止,因此通常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
2)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1. 搬迁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但此费用通常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即出租人。
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若店面拆迁导致承租人停产停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可能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而获得补偿。但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且通常需与出租人协商分配。
3)合同到期与拆迁时间点的考量
1. 合同到期前拆迁:若店面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拆迁,则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的提前解除。此时,承租人可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据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剩余租金及补偿事宜。
2. 合同到期后拆迁:如前文所述,合同到期后拆迁,承租人通常不再享有店面使用权,因此也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但承租人可与出租人协商,看是否能就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获得一定补偿。
店面拆迁碰到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首先明确自己的合同地位及权益分配情况。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承租人通常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但可与出租人协商处理相关补偿事宜。
法律分析: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安置和搬迁费补偿等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协议到期能否解除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若协议约定期满自动解除,那么到期时协议自然终止。
若未作此约定,到期后也不必然能解除。
若一方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如拆迁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款、被拆迁人未按约定时间搬迁等,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应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协议解除。
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此外,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也可解除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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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合同到期怎么解除呢,拆迁合同没到期有赔偿吗?
内容投稿:董言
内容审核:宋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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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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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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