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自相矛盾的信息公开结果
委托人王先生等6人系山东省邹城市某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2015年相关政府机关开始征收该村的集体土地,并将几位委托人的合法房屋拆迁。委托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聘请了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在当地代理过多起案件,口碑声誉极佳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长胜代理该案。金律师在接案后经过分析研判,认为需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了解征收项目情况。
于是,2015年8月,6人向邹城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省政府或国务院关于申请人所在的邹城市某街道办事处某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批准文件及征地红线图”,被告于次日予以了签收。9月份,被告作出《补正申请通知书》,要求6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必要补正。数日后,6人再次提交《说明书》及《补正申请书》等材料,进一步明确其请求公开“某村老村址(某路以西,某路以南)某项目占用宅基地的批准文件及征地红线图”。10月,被告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6人提供了征地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界图。然而律师及委托人严格比对之下发现,被告提交的“勘测定界图”与6人从邹城市规划局获得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页地图的坐标标注不一致。换言之,被告公开的信息很可能不是原告所申请公开的信息!面对这一自相矛盾的信息公开结果,6人一纸诉状将邹城市国土资源局诉至邹城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的信息公开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公开原告所申请的征地批准文件及征地红线图。
2016年5月,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同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金长胜律师的代理下,该案初战告捷。
【二审经过】自说自话的上诉意见
一审判决作出后,邹城市国土资源局不服判决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国土局提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根据6原审原告的申请向其公开的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邹城市2010年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征地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界图,已经履行了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至于上诉人公开的政府信息本身是否合法、符合事实,不是本案的审查范畴。6原审原告如认为这些信息记录不准确,可以要求予以更正,而不是起诉要求确认公开行为违法。事实是,上诉人对原审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拒绝,而是积极依法公开。同时,上诉人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履行了信息公开职责,提交的证据足以对此予以证明。据此,上诉人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判,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此,金长胜律师严词指出,上诉人的确针对6原审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
告知书》。但上诉人公开的材料中所标注的界址点坐标,与6原审原告提交的邹城市规划局适用同一坐标系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页宗地图坐标标注不一致,对照界址点坐标可以看出两图所示地块并非同一地块!据此,争议焦点并非上诉人提供之信息是否合法、准确的问题,而是上诉人根本没有按照原审原告的申请公开相应的地块征收信息,而是用其他地块的信息“张冠李戴”,这完全不能视为上诉人已经履行了法定的信息公开职责。
最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金长胜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16年12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案取得了法律意义上的最终胜利。
在明所小编要在此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申请一只鸡,公开一头牛,这个不能叫履行法定职责。我申请的是这只鸡,你就要给我公开这只鸡的有关信息。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是充分履行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申请内容描述完整、准确、清晰。本案中国土局一味强调自己“公开了”,这很好,但用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来讲,仅仅公开是不够的,还不能随便瞎公开。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