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村民申请村务公开监督申请没人理?怎么办?

咨询

2020年4月26日,某市Y区X村经济合作社及村两委联合针对W先生下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以X村集体土地已经依法进行了棚户区改造、未签约搬迁村民严重影响全村回迁进程为由,决定收回W先生名下的宅基地。


W先生等对这一决定合法性、合理性存有疑虑的村民们,想通过查询村务记录来得知更多情况,但村民委员会至今仍未对有关的村务信息进行公开。


这种情况下,大家一时陷入迷茫中,似乎没有任何办法能与打着“村民自治”大旗的村委会来抗衡。而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黄艳的指导下,事情迎来了转机。

「以案说法」村民申请村务公开监督申请没人理?怎么办?


【接收履职申请而不作为,行政复议来纠正】


黄艳律师深入了解X村征地拆迁情况后,根据当事人房屋遭遇的情形,分析列明需要X村村务公开的事项和答复方式,首先建议当事人为督促村民委员会公开村务,向市Y区人民政府提交《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书》,请求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督并责令村民委员会进行村务公开。


但是区政府在收到村务公开申请后迟迟未作答复,律师认为区政府构成行政不作为,指导当事人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区政府履行督促职责,进一步推动村民委员会进行村务公开。


黄艳律师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主要包括三点:


1.被申请人区政府具有调查核实村民委员会进行村务公开情况及责令其依法公布村务信息的法定职权;


2.申请人已向区政府说明村民委员会的违法情形,已提供相关线索,区政府完全可以据此进行调查并履行法定职责,不存在客观履职困难;


3.区政府在收到《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书》后,未依法按时履行职责,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推荐阅读:高铁拆房赔偿多少钱一平方


2020年12月22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区政府超过法定的履行职责法律期限,责令其限期对申请人提交的《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书》进行处理并书面答复。


【律师说法】


在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基于《宪法》上的知情权以及行政机关的行政说明责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获得行使公权力的组织的除外事项之外的任何信息的制度。


本案中当事人向区政府申请村务公开监督,区政府不履职不回复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其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本案中X村正在进行征收拆迁,村民委员会未依法公开相关村务,故区政府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书》后,具有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开的法定职责。


其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超过这一履行期限可构成行政不作为。


由此可见,遭遇行政机关不履职也要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反映,必要的时候在律师的指导下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依法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以案说法」村民申请村务公开监督申请没人理?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维权必区分: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不是一回事!

导读:通过检索征收维护合法权益案件,我们发现此类案件中的被诉主体多是村委会,当然民事、行政都可能诉。

19年04月01日 14833次阅读
很多人在说“成片开发”拆不拆迁村民说了算!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自然资源部最新发布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指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否则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不过,这

20年12月25日 9358次阅读
建成快20年的房屋,无证也是合法建筑?真未必!

一处建造于2002年,距今已有18年之久的房屋,当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并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对此不服——建成时间久远的房屋也能

21年01月14日 6949次阅读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案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确认无效,在明拆迁律师教你两条腿走路!

涉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行政协议,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的特点。对于行政协议无效的判断,既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规定,同时也适用民事法律规范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

18年05月07日 5006次阅读
「以案说法」村民申请村务公开监督申请没人理?怎么办?

2020年4月26日,某市Y区X村经济合作社及村两委联合针对W先生下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以X村集体土地已经依法进行了棚户区改造、未签约搬迁村民严重影响全村回迁进程为由,决定收回W先生名下的宅

21年01月29日 445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