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杨先生等3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
被申请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梁红丽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杨先生一家居住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某镇某街1号(某村1组)。杨先生有砖木面积房屋119.5平方米,杨某红有砖木面积房屋264平方米、土木面积房屋291平方米,杨某梅有砖木面积房屋65.25平方米。委托人通过信息公开申请得知其宅基地被纳入2013年第8批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并参照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关于眉山市2013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眉东国土资公〔2014〕7号,以下简称7号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
2014年5月22日,依据川府土〔2014〕142号批复,眉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眉山市2013年第8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眉府通〔2014〕5号)。2014年5月26日,原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关于眉山市2013年第8批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委托人认为7号补偿安置方案设置的补偿安置标准违反法律规定,拟定与批复程序违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梁红丽律师的指导帮助下向眉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7号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本案中,省政府川府土〔2014〕142号批复系批准给眉山市人民政府的城市建设用地批复,按照土地管理权限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眉山市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之后眉山市人民政府和原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也依法发布了“两公告”,因此,被申请人作出眉府通〔2014〕5号征收土地通告,原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分局作出7号补偿安置方案通告主体不适格,应予纠正。
最终,眉山市人民政府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支持了委托人的复议请求,撤销了被申请人批复同意作出的《关于眉山市2013年第8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眉东国土资公〔2014〕7号)。
在明律师通过这则胜诉案例提示大家,作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是: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张贴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村委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如果对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会的,应当自张贴公告10个工作日内,向市县级土地行政部门提出。市县级土地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意见并认真研究,在要求听证的情况下还应当举行听证会。
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起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并决定批准后,应当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省级土地行政部门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与补偿安置工作。
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程序违法、执法不一、纠纷多发等问题。这样的现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系统的法律可依据。然而,无论现行法律如何,行政机关都应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作出行为。实践中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为屡见不鲜,被征收人却往往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这也就给了违法征地行为可乘之机。许多被征收人就在听之任之中被损害了合法权益还浑然不知。因此,被征收人除了寄希望于国家立法机关能够早日出台专门的系统的便于操作的法律之外,还应当学习并灵活应用现行法律来解决现实问题。在明律师提醒您,一定要重视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对于关乎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一定要小心谨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主动寻求法律救济。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