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住房屋征收决定依法维权,这6个关键问题不可不知!

咨询

导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是征收项目中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是后续征收在合法轨道上进行的基础。厘清与房屋征收决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将帮助被征收人更好地了解将要进行的征收工作。广大被征收人只有了解了法律对征收工作的规范要求,才能在征收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在明律师为您介绍,与房屋征收决定相关的6个关键问题。


一、“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是指哪些人民政府?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地方政府分为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县级市、自治县)、乡级(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三级。但实际上,在省级政府和县级政府之间还存在着地级(包括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征补条例》第8条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指直辖市、副省级市及设区的市所设立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和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人民政府。这些人民政府都可以自己名义作出征收决定。若是人民政府不具有作出征收决定的权限,则其作出征收决定的行为就属于越权行政。实践中,我们经常见到以乡镇和街道办名义作出征收决定的情况。此类决定肯定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起诉主张撤销。


二、开发区管委会能否以自己名义作出征收决定?


目前,全国各地涌现出大量开发区。各地的地图上,我们均能找到经济贸易、高新技术产业等各类开发区的地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开发区行使行政土地、工商、税务等经济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被征收人应当注意的是,批准设立开发区的人民政府层级不同,所设立开发区的职责权限也不同。例如: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报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地级(包括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其中,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管委会有权作出征收决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管委会则无权作出征收决定。如果被征收人所遇征收项目是由无职权的开发区管委会启动,就要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了。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发布应当采用哪种方式?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一般应当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张贴,张贴地点应当选择较为醒目、便于查看的位置。同时,还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1条对此规定,本条例规定在拟征收范围内或者征收范围内公布、公告、公示相关事项的,应当采用资料发放、信息张贴、信息资料查询等便于被征收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晓的方式;采用张贴方式的,张贴期限不得少于五日。


实践中,一些地方“创造性”地采取了分户下征收决定的做法,在明律师认为这从程序合法性上讲是有待商榷的,可考虑在起诉房屋征收决定时予以提出。


四、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由此可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仅仅是将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决定的征收事项,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变成了公告。这一行为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同时,保证被征收人知晓法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其本身并不处分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对利益没有实质性影响。所以,公告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相关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就不具有可诉性。


五、政府如果没有依法作出公告,被征收人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65条的规定,如果市、县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公告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二款规定的20年。

揪住房屋征收决定依法维权,这6个关键问题不可不知!


六、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却没有告知诉讼权利,起诉期限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64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换句话说,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时告知了诉讼权利的,被征收人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没有告知则起诉期限为1年。


在明律师要给广大被征收人提个醒:遇到征收时,我们要重视各类可以见到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征收项目的各个环节中,征收方均应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包括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公示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等。对于这些文字材料,广大被征收人应当保持“维权趁早”的意识。俗话说有备无患,及时、清晰地通过拍照等方式将这些文件保留下来,极有可能为日后出现的纠纷提供维权依据。如果对征收相关文件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分析情况。只要广大被征收人在脑中树立尽早维权、时时维权的意识,一定有利于促进和谐沟通、获得满意补偿。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

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8019-299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

拆迁律师

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揪住房屋征收决定依法维权,这6个关键问题不可不知!/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厂房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在明说法」杨在明律师:如此送达,并不合法!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纠纷律师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超面积怎么处理

25年08月14日
继承宅基地超平方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北京拆迁征地律师事务所

25年08月14日
集体强拆律师

25年08月14日
拆迁大律师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证能抵押贷款吗

25年08月14日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农民进城落户,老家的地和房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经营可以吗

25年08月14日
房屋遭不明身份人员拆除,做好这6件事不难确定该告谁!

25年08月14日
门面拆迁对租户有哪些补偿?

25年08月14日
拆迁农村房屋都有啥补偿?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谁说被“逼”签了协议就没救了?有些拆迁补偿协议可以认定无效!

25年08月14日
【在明说法】杨念平:揭露“代履行”拆违建的违法行为

25年08月14日
2021年,被拆迁人需要谨防哪种来自拆迁方的“压价”手段呢?

25年08月14日
置业法眼第13期:村民集体维权阻拆迁

25年08月14日
补偿安置协议签了4年房屋却没人来拆,协议还能作数吗?

25年08月14日
【在明拆迁讲座】马丽芬律师:房屋征收无证房能补偿吗?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补偿与房产证的关系

25年08月14日
农民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25年08月14日
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 大棚拆迁补偿标准细则

25年08月14日
2018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高铁拆房赔偿多少钱一平方

25年08月14日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25年08月14日
​农村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最新政策,4类普通级补偿4类全额补偿,你应属哪类呢?

25年08月14日
集体土地征收中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吗?

25年08月14日
【前进的时代 拆迁在行动】第三案:是谁拆迁了你的房子(上)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超了的面积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信息公开】书面信息公开答复须高度重视

25年08月14日
北京市通州区2019年最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5年08月14日
农村批房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25年08月14日
农村宅基地补偿标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14日
宅基地审批超面积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08月14日
在明评论丨株连式行政处罚可以休矣

25年08月14日
面对拆迁,该怎么办?(四):利用公安机关争取补偿

25年08月14日
一户一宅如何界定

25年08月14日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一定要有土地承包证么?

25年08月14日
高速路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房屋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网

25年08月14日
2018年2月28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八法庭开庭审理由杨念平律师代理的诉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石景山区档案局信息公开案

25年08月14日
由本所王家才律师代理的赵女士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不服强制性拆迁补偿决定一案

25年08月14日
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门面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5年08月14日
2017年11月1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肖卫红律师代理的国家赔偿纠纷上诉案

25年08月14日
2017年6月9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聂荣律师代理的政府行政强制纠纷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3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丽芬、闫会东、毕文芳律师代理的房屋征收办公室行政行为违法案

25年08月14日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领钱

25年08月14日
最新新闻
房屋征收说的「先补偿后搬迁」,到底卡在哪一步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25年08月14日
房子拆迁律师咨询:材料带齐这几样,二十分钟能说清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25年08月14日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能问出什么,问不出什么 摘要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25年08月14日
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为什么找专办团队,北京在明律所的四条理由 摘要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25年08月14日
北京律师拆迁咨询:第一次问律师,问什么才不白问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25年08月14日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5年08月14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5年08月14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5年08月14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