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养猪场,不知道惹谁了。近日,全国各地方政府拆迁养猪场的消息可谓此起彼伏、连篇不绝。而根据有拆迁必有补偿的原则,各地对于养猪场补偿的政策规定又是差异巨大,只剩下广大“被拆迁猪场所有人”愁眉不展、叫苦不迭。那么试问,养猪场拆迁问题,法律究竟怎么看?不同情形的养猪场拆迁,被拆迁人又会面临何种局面呢?


拆迁养猪场名义之一:土地征收
这是最“正常”的一路拆迁养猪场原因,即养猪场所建的这块地要被征收了。这里的法律依据就是《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这个程序广大被征收人应该比较熟悉了。拆迁养猪场的依据,是《实施条例》第45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种情形下,政府一方必须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由法院作出非诉执行裁定,才能对被征收人的养猪场实施强制拆除,否则就是违法拆迁。
拆迁养猪场名义之二:违建拆除
在不涉及土地征收项目的情况下,以对违法建筑进行行政处罚的名义拆除养猪场就是政府在实践中的又一重要选择。《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土地的方式,通常就是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第83条进一步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以违建处罚名义拆除养猪场,同样要走司法拆迁程序,而不能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拆迁。
拆迁养猪场名义之三:环保处罚
从近期的新闻报道来看,各地掀起的这一波拆迁养猪场的浪潮,主要适用的就是这一名义:养猪场不环保,产生大量环境污染物,因此要予以强制拆除。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此作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据此,有关闭或搬迁就有补偿,仍是原则,补偿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据此,如果养猪场本身存在环境违法,则县以上的环保局有权作出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关闭或者拆除涉案养猪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人民政府的权力仍然只是“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而不是“强制拆除或者关闭”。行政拆迁养猪场,始终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形,至少是不为维权律师所接受、认可的状况。
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养猪场所有人的是,政府拆迁养猪场,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名义,都不能在法外行事,而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相应的行政行为。否则,养猪场的所有人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令政府为其肆意妄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及时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介入,是有现实意义的维权动作之一。自然,政府集中、突击拆迁养猪场背后所蕴含的复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不能成为其滥施淫威行政违法的借口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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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