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以拆违代拆迁,又来了!
委托人钟先生诉称,其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某村有宅基地及房屋一处,系1989年4月申请,并经批准建造了占地面积437平方米,建筑面积1311平方米的房屋。2013年起,钟先生在该处房屋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通过加盟合作方式经营阳郎辣子鸡。
2015年4月,当地政府因汇川园区大道工程项目建设将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列入征收范围。经反复多次协商,委托人未能就征收补偿事宜与征收实施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很快,政府便施出了“以拆违代拆迁”的惯用套路,于2016年3月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认定委托人的房屋为违建,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同年4月,被告区政府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于5天后将委托人的房屋强制拆除。委托人认为被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严重违法之处,拆迁行为更是给其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征收维权女律师闫会东的指导下,钟先生将区政府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强执决定书》违法,确认拆迁行为违法。
胜诉:未履行催告义务+拆急了,区政府败诉
闫会东律师在庭审中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就是说,催告是强制执行决定的前置程序,催告通知书应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发出。而本案中,被告区政府依据市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直接作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显属程序违法。且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所载日期是2016年4月14日,在该决定书最后一段写明“可在不服决定书的60日内复议,6个月内提起诉讼”。然而原告的房屋却在4月19日就被强制拆除,可见被告的拆迁行为同样程序违法。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被告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程序违法,4月19日对原告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委托人拿到了两个宝贵的胜诉判决。
通常情况下,在“以拆违代拆迁”类案件的维权中,“打程序,不打实体”的原则依然适用。事实上,本案中闫会东律师也提出了实体方面的代理意见,即原告钟先生的房屋“无证”属于历史原因形成,依法不应被认定为违建。但在当前违法建筑处置领域立法不充分的情况下,从实体角度推翻行政处罚决定的难度很大。维权律师的代理思路,仍以通过捕捉政府在拆违中的程序漏洞,进而达到阻滞拆迁步伐,搭建协商、沟通平台的目的为核心。

通常情况下,在“以拆违代拆迁
”类案件的维权中,“打程序,不打实体”的原则依然适用。事实上,本案中闫会东律师也提出了实体方面的代理意见,即原告钟先生的房屋“无证”属于历史原因形成,依法不应被认定为违建。但在当前违法建筑处置领域立法不充分的情况下,从实体角度推翻行政处罚决定的难度很大。维权律师的代理思路,仍以通过捕捉政府在拆违中的程序漏洞,进而达到阻滞拆迁步伐,搭建协商、沟通平台的目的为核心。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