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实践中,被征收人对公告的征收补偿安置
方案内容无异议的前提下,相关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保证征收补偿足额到位后,方可实施征收行为。一般来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即代表被征收人同意对房屋的征收及补偿。那么问题来了,签订补偿协议,房子就任由征收方摆布了吗?如果遇到征收方的违法行为,被征收人还能寻求救济吗?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邓青锋律师将为大家解答疑惑。
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征收方如果在未履行该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被征收人还能就此违法强拆行为行使救济权利吗?
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是否仍然与强拆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是否会丧失原告主体资格?这里明确告诉大家,就此违法强拆行为,被征收人可以提起确认

一、征收补偿协议的效力范围:
1.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代表的是被征收人同意自己的房屋被合法征收,并就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标准、搬迁损失、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事项与征收方达成一致。
2.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仅包括征收行为合法的前提下获得的补偿,对于征收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并不包括在补偿协议之内。
二、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因违法征收行为给被征收人带来的损失,被征收人可依法获得赔偿。被征收人因房屋被违法强拆获得的赔偿利益是独立于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利益之外的,因此,获得该赔偿利益的救济权利并不会因补偿协议的签订而丧失。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在签约后与违法强拆行为之间仍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然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该违法强拆行为。
据此,笔者提示广大被征收人以下3点:
1.签了补偿协议不代表征收方能肆意/立刻拆房子
签订补偿协议后,征收方不能对被征收房屋肆意进行拆除。拆除的前提是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安置房的地点和面积。
在这些都没有落实之前就拆除房屋,就会构成违法强拆,被征收人仍然可以就此行为起诉并请求赔偿。
2.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对违法强拆的诉权并未丧失
签署补偿协议代表的是对合法内容的同意、对合法征收及相关补偿事项的同意,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并因此遭受了损失,被征收人获得的是赔偿请求权,该权利与因征收而获得的补偿请求权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权利,不能混为一谈。
3.协议内容要看清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补偿协议中是否有诸如“被征收人自愿放弃相关诉讼权利”的约定。如果有,这里提醒大家不要签,以免丧失就相关违法行政行为行使救济的权利。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签订补偿协议后以违法强拆为由提起的诉讼,应为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
有些法院会以签订了补偿协议为由将针对违法强拆行为提起的诉讼归为民事诉讼。而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因此遭受了损失的,提起的诉讼当然属于行政诉讼,补偿协议也并未涉及有关违法强拆或赔偿的任何内容。如果起诉后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明律师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最高法相关裁判所确立的观点,如果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已经腾空并交出了房屋,则一般认为被征收人与房屋强拆行为不再具有利害关系。同时,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基于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行为本身的认同,其也可能丧失对征收决定或者行为实施救济的权利。故此,谨慎签订补偿协议,争取做到“落笔无悔”,是永远不变的重要权利救济法则。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