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黄先生于1997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某村建有一层砖混房和其他附属建筑,总面积合计515.38平方米。2019年9月3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对上述房屋以涉嫌违建为由立案调查,后在依法召开听证会后作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涉案房屋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限期由黄先生自行拆除。
黄先生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其主张被一审法院完全否定,法院判决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
面对十分严峻的局面,黄先生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的指导下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持诉讼请求。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给出了令黄先生和王金龙律师都倍感欣慰和振奋的裁判观点。法院认为,在认定违法建筑时不能反推“只要不具有合法建设手续、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本案中黄先生的房屋建造于1997年,至2019年涉案区域启动公路改造项目前已存在长达22年,市自然资源局在此期间一直未对该建筑进行查处,有违及时行政原则。
而在涉案房屋已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的情况下,区政府与黄先生商谈补偿事宜未果,被上诉人遂对涉案房屋进行调查并限期拆除,有“以拆违代替拆迁”之嫌。
且涉案房屋建造于1997年,《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施行,被上诉人适用《城乡规划法》对涉案房屋实施处置明显不符合法律适用规则。
桂林中院在裁判的最后指出,既然涉案房屋已纳入当地公路改造项目范围内,那么完全可以依据征收补偿的法规规定和涉案项目补偿方案实现对房屋的征收拆除。
最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桂03行终269号《行政判决书》,撤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撤销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涉案行政处罚决定,黄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强有力的维护。
王金龙律师特别指出,本案桂林中院作出的二审裁判释法、论理均非常清晰、透彻,且直截了当地点出了“以拆违代替拆迁”的错误,并少见地给出了以征收补偿途径解决征收范围内历史遗留无证房屋纠纷的思路,实质性化解了涉案行政争议,值得点赞!
部分判决书如下: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