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需要聘请专业房屋评估机构对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进行依法评估,以此确定安置补偿费的数额。而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评估时点的确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房屋征收补偿数额的多少。那么,房屋估价时点到底该如何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因此,可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房屋评估报告中的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而在现实情况中,经常出现房屋征收补偿拖延的情况。任何一个拆迁项目,都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拖延数年。因被拆迁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就安置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常会出现安置补偿迟迟不能落实的情况。
在并非因被拆迁人的原因而拖延数年后,不能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巨大变化,拆迁人仍然依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评估时点进行评估,显然不能满足被拆迁人能在市场上买到区位、面积、用途、结构相当的房屋的要求,也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保证房屋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立法精神。
那么此时,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对拖延征收房屋的评估时点进行调整,但根据相关立法基本精神及公平合理补偿的相关原则,笔者认为就有必要对评估时点进行调整。而调整后的评估时点,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拖延后再启动房屋征收补偿的时间点来进行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最高院行政审判庭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均对房屋违法拆迁后,房屋价格上涨后如何进行房屋征收补偿的问题进行了认定。
在相关指导性案例中,法院认定如果因拆迁人的原因与被拆迁人未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导致被拆迁人未能依法获得房屋补偿安置,那么相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义务保证被拆迁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在拆迁人无适当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情况下,则应当以再次进行安置补偿时同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标准进行房屋征收补偿,以保证被拆迁人的权利。
结合上述案例,法院在解决安置补偿纠纷时,也认定如违法拆迁长期未补偿,在房价上涨时应以判决作出时的房价确定补偿款即以补偿时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上诉法院判决对于评估时点的认定,更进一步印证了笔者的观点,对于非因被拆迁人原因,导致安置补偿迟迟不能落实到位,那么对于房屋评估时点的认定,就应以再次启动征收补偿的时间点作为房屋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此来实现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
以上只是笔者对于评估时点的一点思考,但是每个地区对于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规定不同。因此如果您在房屋征收拆迁中遇到相关问题,也欢迎您及时联系在明拆迁律师进行咨询,在明律师会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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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